中国宫殿陵寝

中国城市发展史:春秋战国(二)

春秋战国诸子百家城镇建设的思想

辅佐春秋第一位霸主齐桓公成就霸业的管仲,在其著作《管子》中对强国富民和城镇的选址建设作了许多阐述。

《管子》开宗明义指出“礼义廉耻”是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良好的自然环境或坚固的城池并不是真正保障国家的利器,全国上下是否能遵循道德而行,才是个人乃至整体存亡的关键所在。

但毕竟社会已经败坏到“凡欲安君治民,兴霸称王,从近制远,必先立城郭设守备”(《左传•襄公九年》)的程度了,在推行道德的同时,也要加强防卫措施来避免外患,兴建城池是最直接的方式。而选择具有自然屏障、重要资源或特殊意义的地点,则可以降低建立城池的时间与成本。

择中思想立宫建城

“古之王者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择宫之中而立庙。”(《吕氏春秋•审分览》)中国自古以来的“择中”思想,依然为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所承传。所以荀子认为“欲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荀子•大略》)。而随着商业的发达,通过经商快速累积财富,造就富可敌国的商人阶级,也使择中思想不只适用于政治性城池的选址,更延伸至商业性城镇的选址上。

范螽助勾践复国功成后,辞仕经商,埋名隐姓到陶(今山东定陶附近)这个地方,“以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无之路通,为生可以致富矣”(《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范螽是修炼人,容易了解世务的本质,他在陶地亲自耕作,经商公正,虽累积巨富仍然以贤德闻名于世,人尊为陶朱公,后世遂以之为富人的同义词。

霸主选都 管子打破方形定规开变局

在春秋战国时代,诸侯追求的是霸业。管仲认为要成霸王,领土要选择在“不倾之地”,就是土地肥沃,左右有山林屏障、附近有大川水泽经过之地,才能“以其天材地利之所生,养其人以育六畜。天下之人,皆归其德而惠其义。”。国家的组织结构亦如中国传统的空间观一样,由小粒子组成大粒子,一百户人家组成一个里、十个里组成一术(音通“遂”)、十术组成一州、十州成一都、有十都就成为霸国。

上好的土地以每边80里大小的面积为一单位,在其上可以建立万户人家以上的国都一座、千户以上的都市四座;如果土地属于中等,则每边边长要延伸成100里;若土地属于下等,则需要每边120里大小的面积,才能设置一座万户国都和四座千户城市。

天下之中毕竟非人人有份,所以各国诸侯的国都选址,就得在其领土之内寻找合适条件的地点。根据管仲的想法,“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沟防者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 (《管子•承马》)。

一国之都最好建造在大山的山脚下或大河边的高地上,不要太高取水才便利、不要太低以避免水患,还可以依靠自然地势作为防御设施。这样的地方未必能有方正平整的理想建地面积,所以管仲认为城的形状也不必拘泥于先王之制的正方形、其中的道路也不必一定开辟成直线形,而是可以依据自然地形作有机的伸展。这个观念打破了以四方形为城池定规的传统,开创了中国城市形态的多样化。

城的大小除了要与居民人口相称外,还要考虑城外腹地的比例,因为“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兵之守在人,人之定在粟,故地不辟则城不固”(《管子•权修》)。如果城市大而城外的腹地小,产出的粮食就无法养活适量的城市人口;而城市居民少的话,就无法培养足够的兵力来守卫城市的安全。

城镇采封闭式建筑,亦即用层层的墙将各个区块包围起来,设门户作为出入口,并配合赏罚分明的严刑峻法,使百姓远离淫乱是非之地,避免犯罪的可能。城内实行功能分区与职业分区,“凡仕者近宫,不仕者与耕者近门,工贾近市”(《管子•大匡》),使同类职业聚合一起,除了利于彼此切磋以增技艺外,也利于经济发展。

(待续)@

(转自《正见网》)

责任编辑:古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