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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膨长期抗战 可考量制定物价管控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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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四日电)物价上涨,使民生物资价格陷混战,物价本属市场机制,但面对输入性通货膨胀压力,南韩已订物价安定法控管物价,虽引来自由贸易开倒车质疑。台湾不应直接拷贝该模式,但可考量尽速订定物价管控专法,有了法源才能在必要时控管物价,为物价长期抗战的必要一步棋。

物价上涨威力大,根据主计处统计,今年1月受雇员工实质薪资出现负成长,薪水涨幅跟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消费者心里难免质疑,厂商打着“输入性通膨、不敷成本”口号涨价,但涨幅是否完全反映成本?一个面包的面粉成本从五毛变成一元,但面包售价一次却涨三元,到底合不合理?

物价涨跌本属市场机制,小王一个面包卖三十元,也有只卖二十五元的小陈面包坊,小陈想涨价,小王也能降价促销,端看业者行销策略与消费者的市场反映。

不过,这波输入性通膨压力下,原本顺畅的市场机制却出现灰色地带,因应成本,业者合理的涨幅为何?原本一个面包的面粉成本五毛,因面粉成本涨一倍,面包里的面粉成本变成一元,面包售价合理涨幅是一元还是五元,消费者毫无判断能力,出现业者打着通膨旗帜、加水涨价的灰色地带。

日前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再度集中火力问物价,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成质询焦点,卫生纸、沙拉油、鸡蛋、面粉等民生物资涨翻天,立委指着公平会官员质询,为什么公平会不管一管?

公平会官员只能回应,公平交易法是竞争法,只管哄抬、联合定价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物价涨跌属市场自由机制,不是公平会不管,是无“法”可管。会议结束,公平会官员更作了这样一个结论:可见大家对公平会的职责权限认知错误。

官员在说什么?立委又在问什么?

这波物价混战出现几大疑点需厘清,首先,公平会非物价主管机关,公平会为公平交易法主管机关,但公平法为竞争法,管的是垄断市场、联合调价等不公平竞争,公平会官员直指,全球没有一个国家以竞争法介入物价,物价主管机关应是经济部。

公平会官员表示,台湾若订定物价控管专法,主管机关一定是经济部。

但公平会仍无法置身事外,各项民生物资涨幅是否异常,是否有业者囤积、以各种方法联合涨价等,公平会仍应尽速给社会大众一个交代,即便调查费时又费工,公平会也不能老以“调查中”回应。

其次,若业者没有不公平竞争,售价订定为业者的自主权,主管机关就算依法,怎能介入物价的市场机制?

看看南韩的作法,为抑制通货膨胀,南韩订定物价安定法,结合类似台湾财政部、经济部、经建会、主计处的“企画财政部”为该法主管机关,以查漏报营业税的查税手段,清点厂商库存,进一步掌握物资供需、避免囤积等。

南韩因有了物价控管法源,为安定中低收入户生计,日前将泡面、瓦斯、米等五十二项民生物品列入控管,每十天调查一次,若存货高于去年同期10%就罚,避免囤积。

先不论南韩这种物价控管手段的好坏,必须有相关法源、清楚的主管机关,南韩在必要时才能祭出物价控管手段。

台湾并无类似物价控管专法的法源,以数年前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为例,因没有物资控管相关法源,由卫生署发布防SARS物资法令,避免业者囤积口罩等物资。

台湾面临输入性通膨长期挑战,新政府即将上台,可考量订定物价控管相关法源,有了法源,才有物价的专责单位,才有配套措施,避免现阶段的踢皮球大赛,各相关主管机关互推是别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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