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强:从“拾金不昧”到“拾金被告”

夏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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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日讯】近日,淮安市淮阴区卖豆饼老太周翠兰拾金不昧却成为被告,此事成为焦点新闻。年近六十的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11月6日早晨,她在推自行车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

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后,让她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周继伟坚称丢的是8200元,所以坚决要求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11月25日上午,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王长玉一起收到法院传票。原来,周继伟将他俩一起告上了法庭。

此事近日在网络引起热议,有网友说:“在当今的社会,做好人越来越难了,这年头谁还拾金不昧,是自找麻烦!”“多么向往古代和过去那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时代呀!”

中国自古就有“路不拾遗”的成语,其出自西汉贾谊的《新书》:“百姓富,民恒一,路不拾遗,国无狱讼。”“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大都发生在明君盛世之际,其时民风淳厚,社会安定富足,百姓安居乐业,整体社会维持在一个很高的道德水准之上。

路不拾遗的原因在于,行人看到路上别人丢失的东西视若无睹,因为他相信失主在回来寻找之前是没有人去捡的,每个人都视若无睹,东西自然不会丢失,可见当时社会民众的整体素质之高。这种高素质是建立在从皇帝天子到普通民众都对中华儒释道传统信仰和文化的尊崇并身体力行的基础之上的。

“拾金不昧”的说法出处较晚,是在清代。“拾金不昧”比起“路不拾遗”已经是差了境界和水准了,二者之间的差别也体现出随着历史的发展,传统文化的衰落变异,整体道德水准的下滑。人们拾了金,虽然不昧,并且找寻失主的行为令人称道,但是为什么要拾呢?是因为社会上已经充满了拾金而昧的人,如果不及时拾起找寻失主,这钱是会没影的,可谓人心不古。

历史一步步走到今天,豆饼老太周翠兰拾金不昧却成为被告,做好事却受到伤害,在当今的中国已经屡见不鲜,现在不仅拾金而昧,而且不容“拾金不昧”的存在。它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息,那就是“在这样的社会做好人是行不通的。”而这种现象成为整体个社会的常态,也是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事情。这也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信仰文化被摧毁后的社会之乱象。

除了抱怨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之外,认真反思造成当前这种社会乱象的原因是每一个中国人的责任,如果每个人都能从恢复中华传统道德信仰文化做起,那么“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并不是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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