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6日訊】 台灣財政部剛剛表示將針對兩稅合一制作出重大改革。財政部于今日上午的全國經濟會議租稅環境分組討論上,提出取消未分配盈余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想法。
据中時晚報報導,財政部長顏慶章表示,必須縮小綜合所得稅与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稅率差距,不過究竟是綜合所得稅的最高稅率40 %往下調,或是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最高稅率25%往下調,他并沒有定見。
財政部指出,監于公司可分配盈余為依商業會計法處理的財務會計盈余,而且兩稅合一實施后,營利事業階段所繳納的所得稅僅為暫時繳納的稅款,所以應縮短課稅所得与財務會計所得衡量標准的差异。
一旦縮短綜合所得稅与營利事業所得稅最高稅率的差距,并取消營利事業階段性租稅优惠后,營利事業已無保留盈余為股東規避稅負的誘因,此時即可配合取消未分配盈余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制度,以同時兼顧降低稽徵成本,維持租稅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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