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警傷人案 審判何其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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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6月26日訊】1998年1月12日,新年將至,湘化工厂工人譚偉文帶著40元到昔日好友柳藝軍家買些豬肉准備過年。末料,柳藝軍當日未殺豬,要到第二天早上才殺豬,柳藝軍盛情挽留譚偉文,又邀來兩友,在屋內邊烤火,邊搓麻將打發時間。約搓了近一小時麻將,突然闖進5個人來抓賭。來人是湘鄉派出所副教導員李招發、干警羅勇智、臨時工唐強等,他們將柳藝軍等4人帶到派出所分別審問。

在審問中,羅勇智覺得譚偉文”頂撞”了他,不由火冒三丈,朝譚的臉上猛擊一拳,又朝譚的右膝和腰部各猛踢一腳,譚一聲慘叫,應聲跪倒在地。羅勇智將譚偉文留置室外的樓梯間,譚偉文在風中痛苦呻吟,瑟瑟發抖,無人理睬。挨到天明,經譚偉文同學陳威具保后才把譚偉文接出。陳威等人把譚偉文送到湘鄉市人民醫院診治。該院骨科診斷:譚偉文的右脛骨粉碎性骨折,右膝關節創傷性關節炎,右半月板交叉韌帶損傷,右膝關節喪失功能60%。譚偉文所在的湘鄉化工厂委托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醫檢驗所進行法醫鑒定,結論為:譚偉文的傷情已构成重傷。

羅勇智得知譚偉文傷情后,几次私下托人欲給譚2000元私了,遭到譚的拒絕。羅勇智又背著受害人,托湘鄉市公安局法醫對譚偉文進行所謂的”法醫鑒定”為輕傷。凶手羅勇智不但沒有被立案查處,反而從鄉派出所調到市里工作。羅還不斷地威脅譚的家里人。但譚偉文夫婦相信這是共產党的天下,是有地方講理的。譚偉文的妻子曾慶文開始為上訴奔波,后到湘譚30次、長沙28次。案情很快引起上級部門和有關領導的關注。湘鄉市委書記在有關材料上批示:”請湘鄉市公安局嚴肅查處,還給人民一個公道”。与此同時,新華社湖南分社,(湖南日報)等新聞單位,也派出記者前往湘潭和湘鄉調查此案。

湘鄉市公安局梅橋派出所面對种种壓力,暫付醫藥費1、8万元給譚偉文治傷,但對打人致傷的羅勇智卻仍未作出任何處理。惡警逍遙法外,激起了當地群眾的不滿和气憤!1998年5月10日,几百名群眾簽名募捐,強烈要求嚴懲惡警羅勇智,聲援下崗職工譚偉文。5月13日,譚偉文在妻子和同事的攙扶下,帶著群眾募捐的錢,乘火車北上京城告狀伸冤。在北京告狀的日子里,他們奔走在公安部、監察部及國務院等有關部門,遞上了譚偉文的《控告書》和湘鄉群眾的《聲援書》。公安部隨即對這起涉警傷人案向湖南省公安廳發了訊。

蒼天有眼。5月21日,逍遙法外長達4個多月的惡習警羅勇智終于被湘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28日,經湘鄉市人民檢察院批准,以故意傷害罪將羅勇智逮捕。

然而,關押在湘鄉市看守所的羅勇智破天荒地成了這里的一名”特殊人物”。每天羅都要接打不少電話。按規定刑事拘留期間除律師和辦案人員外,其它人員是不得會見當事人的。但上面打招呼的人太多,壓力太大,看守所得罪不起,只好网開一面。

羅勇智強迫同監人王良軍替自已搞衛生,王稍有遲疑,就遭到羅的拳打腳踢。管教干部對羅實行了加戴刑具(手銬)處理。第二天,羅勇智的親戚大造輿論,說羅的手被銬傷了,要求羅到醫院看病。羅勇智被戴上2個小時的手銬,卻前后去了長沙發6次、湘譚5次,到6家醫院檢查,鬧騰了一個月,僅檢驗費用就花去了看守所5000多元。

經過9個月的折騰,終于在1998年9月28日上午,湘鄉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審理此案。公訴人宣讀了9月25日湖南省公安廳法醫檢驗中心所作的法醫鑒定:評定譚偉文為六級傷殘。11月14日,法院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羅勇智有期徒刑事3年。

一審判決后,被告人羅勇智不服,依法向湘譚市是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1999年4月19日,湘譚市中院二審開庭,梅橋派出所部分干警和目擊者翻供,都說沒有看見羅勇智打譚偉文。審判長宣布休庭。譚偉文夫婦繼續上訪。2000年5月下旬,辦案人員經過法律攻心和出示相關證据,使關鍵證人唐強、李招發等人徹底坦白交代了事件的真相。原來,羅勇智是湘譚市某位領導的侄儿,為了不得罪這位領導,加上本位主義思想的支配,梅橋派出所負責人經磋商后,決定由派出所拿出公款15000元用于打點,并找到唐強等關鍵證人進行活動,示意唐強修改證詞,為羅勇智作偽證,使得一個原本并不复雜的案件刻間成了一池渾水。查清事實真相后,梅橋派出所所長被開除党籍、撤銷所有職務,清除出公安隊伍;兩名作偽證的干警同時受到党內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2000年6月,是院二審后判決:維持原審法院對羅勇智判處有期徒刑3年的判決。惡警終于送進了大牢。

轉載《法治月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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