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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7日訊】 近日,河南省羅山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蹊蹺的离婚案。青山鎮居民羅永成要求与妻子張玲离婚,張玲卻拿出了羅永成給她出具的一張20万元的欠條,聲稱只要羅付清欠款,自己就愿意离婚。
据法制日報報道,1996年羅張兩人先后到廣東省東莞市務工,在一次爭吵中,張玲要求羅償還近几年從其手中拿走的現金20万,如拿不出現金,定要寫個欠据。羅永成一气之下,寫了欠据。
羅永成沒想到雙方鬧到离婚時,張玲拿出了這一手。
法院根据審理情況,判決准予二人离婚,但20万元欠款不能認定,理由有二:一是20万元与張玲打工期間的合理收入不符,且出具欠据是在違背羅永成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做出的,欠据缺乏真實性,不能作為證据采用。二是即使有“欠款”,也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的開支,构不成債權債務關系。(https://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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