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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6日訊】原沈陽市長慕綏新在悔罪書中自白:“自己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是擺脫組織監督的結果,低估了組織,高看了自已,我行我素,像一個党內個体戶”。
從規模和影響上看,慕綏新、馬向東等人絕非“小打小鬧”。慕綏新身為一市之長,利用“職務之便”大肆索賄受賄,巧取豪奪,短短几年間就為自己積累了一兩千萬元的非法資產﹔馬向東身為常務副市長,除了貪贓枉法,大撈不義之財,還頻頻跑到境外豪賭,一擲千金。二人同時還与黑社會頭面人物稱兄道弟,沆瀣一气,与地方黑惡勢力交往密切,狼狽為奸。除了慕綏新与馬向東,沈陽“窩案”中被查處的還有從法院院長到檢察院檢察長,從財政局局長到稅務局局長,從土地局局長、物价局局長到煙草專賣局局長、建委主任、國資局局長……等一大幫頭頭腦腦,這些人臭味相投,“咸与維新”,以“老大”慕綏新為中心,組成了一個盤根錯節、實力雄厚的腐敗集團,將一方水土攪和得烏煙瘴气,嚴重妨礙了沈陽的社會經濟發展,也嚴重削弱群眾對党的信任。
“党內個体戶”,概括得准确,表述得鮮活。經濟上的個体戶,是時代的必然產物,為經濟建設做出貢獻,是社會進步的活躍因子﹔党內個体戶,是官僚的可笑產品,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是党內腐敗的一种表現。所以兩個“個体戶”難以同日而語,不可等量齊觀。
成為“党內個体戶”的一般是党員領導干部,往往身居要職、位高權重。剖析一下其表現或表演,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為思想上的“個体戶”:思想上惟我獨尊,老子天下第一,老娘天下也不第二﹔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他或她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幣服務”。一個突出的表現就是,現在不少頭頭,最喜歡手下的人喚他“老板”。真老板掙了人民幣后,不少人還惦記著回報社會,捐錢做一些公益事業,你有沒有聽說假“老板”把貪污受賄得來的錢捐出來造個橋舖個路什么的?
一為組織上的“個体戶”:党的領導形式、組織原則中,有些是普通百姓都知道的,比如“集体領導”,比如“民主集中制”,比如“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党內個体戶”就鬧不明白,大事小事特別是与經濟利益沾上邊的事,他愿意一個人“多勞多得”,一個人弄了算。特別是選拔干部,就是在少數人中選,由個別人選。一些想用錢買官的人抱住“老板”的大 腿,下大一點賭注,就能官運亨通。有個叫遲若岩的沈陽自來水公司副總經理,送給馬向東7萬美元,便很快“轉正”,進而被調任市政府副祕書長。
一為作風上的“個体戶”:在經濟個体戶都知道要發揚民主,不宜搞家長制、家族制的今天,“党內個体戶”覺得還是官僚主義瞎指揮好,獨斷專橫胡亂來佳,這樣可以顯示能力,展現魄力。拍腦袋決策、拍胸脯保証、拍屁股走人的“三拍”領導因此產生。沈陽那個要投資7.2億元的“會展中心”,無論從城市建設還是經濟活動來看,都生錯了地方。當初選址時,很多人就提出反對意見,但慕綏新卻聽不進去,充分發揚“個体戶”作風,硬是拍了板,現在衹好停工,据說要炸掉的話,僅地面建築就要損失8000萬元。
一為行動上的“個体戶”:當然,到下邊檢查工作的時候,是前呼后擁的,除此之外,往往就喜歡單干了。沈陽原法院院長包養情婦六七個,國資局長泡“小姐”一擲萬金,財政局長動輒出國瀟灑,土地局長把佛龕供到家里,都是很“個体”的事。沈陽市紀委搞過一次調查,在晚上6點以后給市管領導干部挂電話,結果有一半的人找不到,都實施“個体行動”去了。當然,這都比不上慕市長慕綏新參加市委常委會說來就來說走就走的作派,比不上馬大人馬向東几下澳門豪賭的行為。不過,最經典的還是那個胡長清,在昆明世博會期間突然失蹤,一個人用假身份証南下廣州干他的好事去了,結果因此被抓,毀了“大好前程”。
這些“党內個体戶”,你說他們代表著什么,先進生產力?先進文化?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全都不是。他們代表的是自己,自己的“切身利益”。這些“党內個体戶”,卻也正在党內泛濫成災。“党內個体戶”長此發展下去,“三個代表”也就衹能成為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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