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處鼓勵民眾把握時間提早申辦(換)護照

【大紀元1月2日訊】中華民國駐美國代表處提醒僑胞注意,鑒於近日國人趕辦晶片護照案件激增,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特於本(98)年12月28日通過決議,考量黃曆新年假期為國人出國旅遊、探親的高峰時期,為體恤民意,建議外交部考量將調整護照收費標準,延後至民國99年3月1日實施。

基於便利民眾申請及安全考量,外交部立即協商相關機關,並於本年12月30日修正發布「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第7條,將調整護照規費施行日期由原訂民國99年1月1日,延後為同年3月1日。

自明(99)年3月1日起,一般10年效期、遺失補發及污損換發護照之規費將由現行之36美元調整為50美元。駐美代表處鼓勵民眾把握時間提早申辦(換)護照,以節省費用。

各位僑胞如果有相關問題,請打電話(202-895-1812)向本處承辦護照業務人員詢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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