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8日訊】(大紀元黃芩德國慕尼黑報導)2010年1月27日,23歲的穆罕默德(Mehmet K.)坐在巴伐利亞州立法院的被告席上,他被指控持槍搶劫。別看穆罕默德年紀不大,壞事可沒少幹,迄今為止,他已經有7次厚厚的犯罪記錄,許多是因為盜竊和暴力犯罪等,他還蹲過兩年的監獄,可還是沒接受教訓。去年夏天在慕尼黑,他試圖搶劫一位女出租司機時,被女司機的勇氣震懾,不得不落荒而逃。5天後,他到警察局去自首了。
最終,穆罕默德被巴伐利亞州立法院判了4年監禁。
能把穆罕默德這樣的慣犯都嚇跑的女出租車司機,是慕尼黑58歲的威廉米訥女士(Wilhelmine M.)。這位勇敢的女出租汽車司機面對持槍劫匪的表現,令人十分欽佩。
那是2009年9月17日,威廉米訥開著出租車在凌晨4點45分時,接待了穆罕默德,他們到達一條他指定的街之後,穆罕默德說要去取東西,要威廉米訥在車上等他,他馬上就回來。威廉米訥告訴他,應該先交押金才行。
「突然間,我面前出現了一把槍。」在法庭上,威廉米訥女士向法官這樣描述著當時的情景。「拿錢來,不然我就開槍了!」
「我真的要開槍了。」他重複著他的威脅。
沒有片刻猶豫,威廉米訥女士一把就把穆罕默德手裡的槍給打掉了,並大聲喊著:「救命呀!著火啦,著火啦!」
劫匪完全嚇呆了,拔腿就跑。
威廉米訥女士告訴法官,之所以她能那麼平靜地對待一個持槍的劫匪,是因為她以為那是一把假槍。至於為什麼要高喊「著火啦!」,她解釋因為這樣更能引起人們的注意。
「太勇敢了!」首席女法官達茨曼(Rosi Datzmann)誇獎道:「您的勇氣令人欽佩。」
鑒於穆罕默德犯的是情節嚴重的威脅性搶劫罪,檢察官提出5年半的監禁,最終法官還是按照律師的請求,23歲的穆罕默德被判了4年監禁,外帶11個月的監外執行。「這是你最後一次機會了。」首席法官告誡穆罕默德:「下回再犯就將面臨長期拘留(Sicherungsverwahrung)。」
這種長期拘留(Sicherungsverwahrung)在德國是一種非常嚴重的懲罰,也就是說一直要被關到法庭認為他對社會沒有任何威脅了,才有可能改判,跟無期徒刑差不了多少了。鑒於穆罕默德是個情節嚴重的慣犯,所以法官對他提出這一警告。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