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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瓜女婿李進良遭暫停停業處分

2010-01-30 11:36 中港台時間|01-30 11:4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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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陳尹宗報導

藝人胡瓜女婿李進良,因被控使用未獲核准果凍矽膠為女病患隆乳,違反醫師法遭停業三個月處分案,有最新發展。李進良聲請在行政訴訟確定前,應暫時停止執行行政處分,否則影響病人、員工及他個人權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李進良停業有可能影響須回診病患的權益,昨裁定台北市衛生局應暫時停止執行停業的行政處分,即在行政訴訟定讞前,李進良仍可執業。

李進良去年11月,遭台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醫師法規定裁罰新台幣十萬元,並勒令停業三個月,時間從今年2月1日起到4月30日止。

李進良不服提出訴願遭駁回後,又提起行政訴訟,合議庭認定,在行政訴訟定讞前,台北市衛生局若將李進良停業,有可能造成應回診的病患無法得到妥善照顧,影響病患權益及生命健康,昨裁准李聲請的停止執行案。

李進良的老婆,胡瓜的女兒小禎昨表示,其實上個禮拜就已經收到公文,她說:「平常心。」她也強調,雖目前暫時李進良還未遭到停業處份,但不代表整件事情已經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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