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武大官員受審 中國高校警鐘頻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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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訊】10月22日,武漢大學原黨委常務副書記龍小樂涉嫌受賄罪一案,將在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湖北省已有多名廳級校官淪為「階下囚」。中國高校已成為職務犯罪新的高發區,警鐘頻頻敲響。

據新華網報道,檢方指控,從2000年8月至2003年11月,龍小樂在擔任武大副校長期間,利用分管後勤、基建的職務便利,先後11次收受賄賂61萬元(人民幣,下同)。

從2000年下半年開始,武大在與武漢弘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作開發校外學生公寓時,時任弘博集團公司董事長巴能軍,先後6次給龍小樂送去41萬元。2002年10月,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項目經理陳某,在參加武大文科區建設工程的招標和建設中,先後5次給龍小樂送去20萬元。去年9月,龍小樂因涉嫌受賄被刑拘。

據悉,武大原常務副校長陳昭方涉嫌腐敗一案也將於近期審理。

龍小樂涉嫌受賄案遠不是個案。9月底,在吉林一省之內,就傳出長春師範學院原黨委書記王欒周(正廳)、長春師範學院黨委常委、副院長李伯承因巨額受賄同時落馬的消息。

湖北多名廳級校官淪為「階下囚」

1999年以來,湖北地區已有多所高校領導因受賄等受審領刑成為「階下囚」。武漢科技大學原校長劉光臨、原黨委書記吳國民、三峽大學原黨委書記陳少嵐、原湖北民族學院黨委書記彭振坤、湖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原校長高勇、武漢科技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楊永才、武漢理工大學原副校長李海嬰等十幾名高校領導幹部先後倒在權錢交易上,這些被查處的高校領導,涉案金額少則幾萬元,多則數百上千萬元。

高校成職務犯罪新高發區

中國高校已成為職務犯罪新的高發區,警鐘頻頻敲響,折射監督缺失之痛。

在一些高校比較集中的地區,這一問題顯得更為嚴重:同濟大學原副校長吳世明因受賄罪被判刑10年;南京財經大學原副校長劉代寧被控受賄 160多萬;陝西近三年已查處長80多宗大學經濟案,倒下7名廳級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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