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4日訊】以自由民主人權為立國之本的加拿大,卑詩(BC)省高等法院曾在一年前判決一件被迫害的在中領館前反迫害抗議「敗訴」的人權案件。反迫害團體堅持上訴,最終贏得勝訴。
法輪大法修煉者於九年前開始,堅持在坐落固蘭湖大街的中領館前靜坐抗議,抗議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大法修煉者所犯下的群體滅絕、反人類、酷刑罪,抗議形式主要是懸牆的圖片展板。由於這一抗議經年累月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為了遮風擋雨,又經默許搭了一平方米大小的藍色小屋。
當年,那部《湯姆叔叔的小屋》成為美國以解放黑奴為主題的南北戰爭的象徵物,承載著一部厚重的自由解放史詩。
今天,中領館前的小藍屋,成為當今我們這個星球上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成為加拿大人民人道主義大庇精神的立體外號,他標識著自由、民主、人權的價值觀在加國的永恆。
小藍屋像一把有圍牆的雨傘,不畏風雪酷暑,像一坐豐碑屹立在那裏,在將近十分之一的世紀裡,他向中共宣示,也向當今世人嚴正聲明:迫害不停,抗議不止!他以不屈的意志,把信仰恆定在那裏,這信念的火焰光照著億萬人心在陰霾中的迷茫,認清了當今的最邪惡!
溫哥華地處北美,自由民主那片偌大疆域的門戶,因固蘭湖大街又是空港進入中心市區的必由之路,車流量如潮湧般紛至沓來。如今這裡的人,即使倏然而過,也不會把中英文連署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停止迫害法輪功!」從眼底溜掉。如芒在背、如坐針氈的中共外交官理所當然的情況反映到國內,於是就搬出了看家本領「統戰術」來,具體目標就是邀請時任市長的蘇利文訪華,當蘇所乘坐的輪椅滾過紅地毯時,正如後來他頻頻津津樂道的一種「帝王感」立時通透全身,再加茅台西鳳杏花村的澆灌,蘇大市長就不知何處是他鄉了。他「良心」大大的發現,頓覺這「深情厚義」無以相應回報。後來中領事回國訴職,臨行前在招待會上坦陳:任內最放不下的心事是領館前令他們不愉悅的展板和小藍屋。
蘇市長心領神會,無視加國憲法保護言論自由的嚴正,以所謂「城市管理附例」中的影響市容,有礙觀瞻為由,把「抗議者」告上了法院。
在法庭宣判抗議者「敗訴」的前幾分鐘,抗議者辯護律師在陳述詞結束語莊嚴提醒原告:當你舉起殺人刀的時候,你的手是否安靜的平放在《聖經》上,得到上帝的許可?!
天神不許可的事情竟幹出來了。
第二天,媒體上讀到一篇妙文:《十個君子鬥不過半個小人》,君子,是指「抗議者」吧;那「小人」且又「半個」,讀者可能心知肚明,筆者至今不甚了了。
法輪大法修煉者自信沒有違背加國法律,並相信司法最終會是公正的,所以堅持上訴,最終贏得勝訴。
三位上訴庭法官一起公認並宣判,市政府違背了言論自由的憲法,責令市政府修改「附例」中違背言論自由的部份,並指出,這是加拿大所有言論自由者的勝利。
這一事件的勝利者是誰?是加拿大憲法所維護的普世價值的神聖。
這一事件的失敗者是誰?嚴格意義上講,不是市政府,也不是蘇利文,是他背後的蠱惑者,中共對北美第一碼頭「滲透」的慘敗,邪惡的恐慌和鬼影的跌宕。
讚美那些加國憲法的捍衛者們,永遠讚美你們凝視的神態,警醒的目光,慎密的思維,遠見高識的果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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