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派出所內離奇喪生 粵公安:「害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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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怡蓮採訪報導】一位20歲的花季少女,被當賣淫女抓到派出所後,不到6小時就離奇死亡。12年來家人不斷上訪,直到今年8月,廣東高州分界鎮派出所才給出答複,說少女當年是「因害羞自殺」。12年來從不相信妹妹是賣淫女的張亞福,一直在尋找妹妹的死亡真相,現在,張亞福站出來了,他要用互聯網為妹妹洗涮冤屈。繼各種非正常死亡事件之後的這一「害羞死」事件,近來正在網路引發熱議。

張亞福靠著怎樣的信念走完了這12年的路程?在這12年中,為尋找妹妹死亡的真相,他又做了些甚麼?張亞福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他當時有一個很強的信念,那就是身為一個男人、家庭的頂樑柱,必須要去承受所有的困難。他哽咽著說:「每年的清明節我的心都會疼,到現在被政府燒了的妹妹的骨灰都不知道在哪裏。」

20歲的張燕梅(死者),因家庭貧窮,1998年11月到一戶有錢人家照顧一位體弱斷腿的殘疾老婦人。1998年12月20號晚上,張燕梅被突然出現在住處的6名鎮派出所警察帶走。被告知她有從事賣淫活動的嫌疑。第二天家人接到通知,說張燕梅晚上已經在詢問室內死亡。

家人目睹屍體時發現,死者頭部右側鼻孔有血跡,左臉有沙泥,臉部紅腫,喉嚨處、兩邊耳垂部有傷痕,頸上有白痕,右臂紅腫,後背有很重的摩擦傷痕,胸部慘白,足部有紅點……

當時法醫鑑定給出的結論是「吊頸自殺」。說她是用自己的外衣(薄棉的)吊頸自殺的。張亞福告訴記者,那天公安急於火化他妹妹,混亂中他拿走了妹妹的那件公安局說是上吊證據的外衣。他說:「這件冬天的衣服,怎麼上吊都吊不出1.1 -3.5厘米(脖子上)的痕跡。」

張燕梅被抓的前一週,就隨老人搬到另一個村子住了。那時還人生地不熟的,連外出十幾分鐘的時間都沒有,幾乎整天就是伺候老人。但公安抓人的理由是,有人舉報她有賣淫的嫌疑,並且指出嫖客是吳某。

張亞福經過一番努力找到了吳某,問他是不是有這麼回事,吳某回答說沒有。張亞福轉述吳某的話:「你妹妹出事以後,我在回東莞探親的時候,派出所找了我在一個口供上面簽了名 。那口供上面我也不知寫甚麼。我如果不簽的話,派出所那裏的人會打我。」張亞福把吳某說的過程都做了錄像,並給了公安一份,此後,公安再也不提他妹妹賣淫的事了。

一直以來,妹妹的慘死總是讓他心如刀絞。在12年中,張亞福積攢了一點錢財,今年年初他放下了自己的生意,重新走上了為妹妹的死討說法的上訪之路。在沒有任何結果後,三月份張亞福在網上發帖《20歲少女在派出所盤問時離奇死亡》。

張亞福的舉動驚動了有關部門,3月24日,高州市公安局治安科洪隊長從高州跑了400公里來到廣州,對他說,互聯網上面發那個帖子是違法的,不是事實真相。張亞福當時便拿出了他十幾年的調查和上訪材料。並質問:「為甚麼12年了還沒給我妹妹的死亡結論?為甚麼在死亡結論還沒有出來之前,脅迫我爸簽協議書,責任由死者承擔?妹妹為甚麼會在盤問時自殺?」

十幾年尋求真相,張亞福由一個不懂法律的人,到今天能用法律來為冤死的妹妹維權,這其中得到了很多熱心人的無私幫助。他說:「最大的收穫是對法律的信仰使我有了一種希望。有不少正義的人士挺身而出,他們幫我出點子、想辦法 ,告訴我這條路應該怎麼怎麼走 。」

張亞福的父母都是殘疾人。他有一個姐姐和一個妹妹。當年23歲的張亞福正在外地打工。當時姐姐已經出嫁,妹妹成了父母的唯一幫手和依靠。那時張亞福就發誓,要把家人的重擔用自己的肩膀挑起來。他說:「那時最大的困難是我老爸老媽的身體,那幾年父母的心情非常不好,我能想到的辦法就是結婚,生個孩子給他們帶,讓他們有個精神支柱。」

兩老人現在唯一的期盼就是能還他們小女兒一個清白。張亞福說:「我父母對我把這件事情弄到現在這個程度,他們也蠻有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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