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免死」爭議大 官方表態 專家釋疑

人氣 2
標籤:

【大紀元10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貪官免死」提議在中國大陸引起普遍關注,很多民眾對此意見極大。有司法界專家認為 「貪官免死」得有前提,中國社會必須完全的民主法制化,實行民主憲政,不然危害極大。現時提「貪官免死」 是放縱貪官,導致這個社會更加的腐化墮落,是違背法制原則的,但實際上中共對官員的死刑近年來已經大範圍的降低。

「貪官免死」的提議引發的爭議,最早是從今年8月,中國人大審議了刑法修正案草案,重點是擬定取消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開始。前不久社科院社科院專家媒體上呼籲創造條件取消貪腐犯罪死刑再度使這個話題升溫,激起反彈。近日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陳斯喜表態:「從未考慮取消腐敗犯罪死刑」,大陸媒體稱,陳斯喜的話是全國人大有關方面對「貪官免死」議題的權威回應。民衆認爲這是強烈民意下的不得已的表態。

著名憲政學者:「貪官免死」放縱腐敗

大陸著名憲政學者、法學博士範亞峰先生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提議取消貪污犯罪死刑很荒謬。如果要取消死刑的話,首先肯定要從那些弱勢群體大規模的死刑降低比較恰當,他分析說:「道理很簡單,弱勢群體的人們比較缺乏足夠的資源,那麼在刑事辯護方面、權力保護相對來說能力更弱。」

他還表示如果說逐漸減少死刑使用、降低死刑,不應該從貪官污吏的死刑減少開始。他進一步表示說:「我們注意到過去七、八年以來,中國對官員的死刑大範圍的降低,貪污腐敗甚至達到數千萬,數億都沒有使用死刑的,這樣情況下,還有人提出要廢除死刑,毫無疑問,這對法制是嚴重的踐踏,無疑於更加放縱官員的腐敗行為。」

律師:「貪官免死」需有前提

北京著名律師謝燕益表示從長遠來看,如果是為了保障人權反對死刑的這個角度來看,從人的長遠發展來看這個未償不可,但這這裡面有個前題,就是中國這個社會完全的民主法治化,實行民主憲政。他分析說:「一方面權力受到良好的監督與制約,貪污腐敗可以有效的制度裡面得到一種約束,也就貪污腐敗不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不會對社會帶來很大危害的的這種情況下,我覺得廢除死刑也是一個方向,是一個可取的。但如果現在這個國家的這種機制不健全、不完全政治文明或者民主憲政、法制的這樣一個社會,我們沒有完善的制度,然後就盲目講尤其是貪污廢除死刑,容易讓人產生『是不是別有用心?既得利益者代表誰來講這個話?』」

他還認為不宜單獨將廢除貪污腐敗死刑拿出來,他說:「因貪污腐敗造成很多社會的災禍、很慘烈的責任事故,令社會和公民權利受到很大的傷害,包括生存權利等等,這樣的話,我覺得貪污腐敗還是不宜單獨把他拿出來廢除這個死刑,這樣相反給這個社會不公,為貪官大開方便之門,會導至這個社會更加的腐化墮落,使社會更糟糕。」

他提醒不能因為立法權全掌握在某些官僚權貴手裡,有些包括一些學術機構,他就可以講不負責任的話,這將會更加導致這個社會走向一個分裂。

「貪官免死」防止貪官外逃更荒謬

社科院專家提議取消貪腐犯罪死刑,其中一條理由民眾對此解讀可理解為避免貪官外逃(取消貪官死刑可避免跑到國外就可免死的負面效應),範亞峰博士認為那種理由更荒謬,是違反法制原則的,他說:「法律首先追求的是合法性,最後是一個正當性而不是有效性,法律體制、法治精神,是為了維護公民的權益和優良秩序。從那個角度為法律修改作論證,毫無疑問是對於法律的精神缺乏深刻的體會。」

謝燕益律師則表示這不是一個經濟的問題,他認為一項制度到最後要它真正轉變成一個現實,真正把它落實的話,需要綜合全面的來考慮。他說:「比方說為了防止貪污外逃,這個有沒有做一個真正的評估?另外一個你有沒有別的方式本來就可以阻止貪官外逃。如公務員尤其是這些高官的出入境上的審核問題、以及包括如何避免他們貪污這麼大的數額、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我覺得採取預防的方式、採取整個制度銜接來防止大量經濟財富外流等很多監督的方式,可以進行各方面的嚐試,應該更全面、更深入的去考慮,不能想當然的拿這個做一個藉口。」

強烈民意下的不得已表達

據美國之音報導,環球網的民調顯示,九成的網友認為,中國不應取消貪官死刑,「貪官免死」,天理難容。不少大陸網民認為官方的此次表態是在民間壓力下的不得已的一種表態。北京維權律師李方平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也表示中國目前是一個權貴資本主義,對執政黨和民間來講,公開宣稱廢除死刑,民意壓力比較大。刑法對貪官不放棄死刑的價值取向,似乎更多的是政黨希望以此取信於民,平息民怨,穩定社會,而不是基於國際人權標準。

相關新聞
女貪官免死有高招——色誘獄吏圖怀孕
大貪官免死理由 百姓霧裡看花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成中共貪官免死牌
中國的「貪官免死」辯論再起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