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恐致腦癌 專家籲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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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呂海灣區報導)手機在當今社會日益普及,幾乎成為男女老少,不管何年齡都比不可少日用品。但使用手機對人體有甚麼傷害﹖使用手機對大人和小孩的危害有甚麼不同﹖長期使用手機是否會增加患癌率﹖手機使用過度是否影響人類繁殖後代﹖國家科學院毒物學和環境研究委員會主任德瓦.戴維斯對此作了深入研究,並在10月6日,她在舊金山的專題講座中就這些問題作了詳細說明。

當今的微波爐使用1.9~2.4兆赫頻率,有1000瓦功率,能在兩分鐘內使水沸騰;而手機即是微波無線電,使用與微波爐同樣的頻率,戴維斯表示,而一些人每天長時間使用手機,這是很多人沒有想到的。

戴維斯表示,雖然手機設計師設計初期就考慮到此問題,但設計對象是理想中的標準人。標準人的身高為183cm(6英呎)以上,這也是軍隊招兵的理想對象,頭重為11磅。但是,初期的手機規格,以腦溫不變的上限時間而定,並用動物試驗。

她說,手機公司僱用的一批澳大利亞專家發現,人腦大小不同,手機輻射穿透深度不同:大頭輻射穿透淺,小頭輻射穿透深。數據顯示,少於10%的手機用戶與理想人頭大小相等,而據手機業本身統計,目前10歲的孩子一半都有手機。

戴維斯指出,兒童因頭骨薄、腦汁多,所以吸收輻射更多,研究後,手機設計雖有所改變,但只有一個女性模型,雖然她不主張禁止使用手機,但主張日常勿長期將手機貼近人腦。

2004年,歐洲12個實驗室的跨國研究顯示,被無線電波照射過的細胞,其DNA開始解散,與導致癌細胞生成的伽瑪射線照射相似,而中斷性的數碼電磁波傷害性更大。戴維斯指出,此項研究結果已被多地複製。

她說,在美國,2002年以後就沒有有關手機對人體傷害的公共研究。此前有關手機對人體健康的研究,多有無健康危險的結論,但對於使用手機十年以上的人群,最近的Interphone研究報告結果不同。

戴維斯說,報告2002年出爐,十年前是1992年,當時手機使用者並不多,而多數研究中,手機使用者的定義為每星期使用一次,使用期為6個月﹔十年以上的高頻率用戶(每個月15個小時),健康危險概率上升;調查發現1990-1994年的手機常用者,在2000-2004間患了腦瘤。

她指出,現在美國平均手機用戶,每月使用14個小時,如果研究結果反應現實,社會將面臨一場災難,美國沒有足夠的癌症醫師,如果此現象在全世界發生,將無法收拾。

「手機不但能導致癌症」,戴維斯表示,還可以導致帕金森氏病、老年癡呆症、聽力喪失、不孕、精子減少等疾病。她舉例:Cleaverland診所對每天使用手機4小時的男子,進行了研究,發現其中1/5的研究對象,精子只有正常人的一半。

戴維斯表示,手機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已不可缺少,「我們已經習慣了,習慣於,也許沈溺於(手機)科技的方便」,「但我們必須開始自問,這是不是值得﹖是不是值得把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家庭人都至於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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