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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單多獎金多?台交部:明年脫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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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台灣台北綜合報導)警察、交通助理員開交通違規罰單,就有部分罰鍰將成為績效獎金。為掃除「開單愈多,獎金愈多」印象,交通部10日表示,明年起交通罰鍰與績效獎金將脫鉤,改為由主管機關或地方政府,自行編列預算發給獎金。

根據交通部提報的資料顯示,根據現行的「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五條明訂,地方政府或處罰機關所分配到的罰金收入,提撥作為獎勵金以百分之六為上限。因罰鍰收入多寡取決於罰單數量,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因此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檢討替代方案。

警政署已經提案修法,刪除罰金當獎金的文字,改為相關機關或地方政府可編列預算,發給獎金。獎金的發放方法,需另外訂定。至於發給獎金的評選方式,必須訂定績效因子,例如交通事故比例是否降低等等,以兼顧外界觀感及處理交通安全人員士氣。獎金的編列也必須接受民意機關的監督。

相關辦法修訂後,明年起實施,原有的支領要點也將一併廢除。列席備詢的交通部次長葉匡時表示,民國100年起,罰單與獎金脫勾。

對外界普遍存在的「開單愈多,獎金愈多」印象,交通部舉98年度為例,全年罰鍰收入約新台幣165億元,提撥獎勵金約占總收入2.37%,遠低於6%提撥上限,與外界認知有極大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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