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新疆伊犁特克斯再度發生「宜黃事件」 政府強拆千平米超市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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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1日訊】我叫付玉蓮,2007年3月,我與特克斯縣供銷社趙定明簽訂為期八年的租賃合同,投巨資組建成面積為一千平米的超市。可在2010年7月2日,我收到趙定明的終止合同通知書,根據特克斯縣(2010)07號《關於加快推進特克斯縣綜合商貿建設大型商貿城的實施方案》,要求我7月30日必須搬遷。他說這是政府行為,他無能為力,沒有任何經濟補償。之後從2010年7月15日開始,特克斯縣政府指示各部門(建設局、公安局、消防大隊、安監局、供銷社、勞動人事局、工會、團委、供電公司、自來水公司等)陸續前來威脅,繼而停水停電,政府的最終目的就是強拆逼遷,實行「土皇帝」政策。

2010年8月17日晚20點左右,公安局出動警力(100人左右),全副武裝,闖進正在營業的超市,他們不顧正在購物的百姓和踩倒的員工,用警棍、警槍威脅我超市8名員工推上警車,現在是和平年代,超市不是暴亂場所,30餘名警察衝進正在營業的超市,驅趕顧客,更令人憤慨的是部份警察真槍實彈,這樣的警力出動只為一個超市的員工,他們的目的顯而易見。事後,因為心虛,警員又搶走我超市的服務器,攝像機。超市最終在政府的指示下關門停業了。

在有理無處訴的情況下,我將希望寄予法院,可在法院判決未下,執行未生效時,2010年10月6日,趙定明帶著民工及其家人和工商局、建設局、財政所、拆遷辦、政府、居委會、司法局、電視台等部門砸開我超市大門、撬開超市鎖子,肆無忌憚的搶奪超市商品。我立刻向公安局報案,可是公安局和法院等執法部門到場後,不加制止,卻只拿著攝像機拍攝。趙定明的搶奪行為持續到10月7日晚上。2010年10月8日,我超市人員阻止趙定明等人搬商品時,當時在場的執法人員馬上前制止我們,可趙定明等人對我們進行謾罵推搡,我60幾歲的老母親被他們踩翻在地,昏過去時,執法人員卻不管不問,置之不理,只顧拿攝像機拍攝,這還是知法、懂法、公正的執法人員嗎?公平公正何在????

派出所民警將我和趙定明帶到派出所詢問,我丈夫易張君駕車離開超市時,立即有兩輛警車緊跟而去。在特克斯八卦賓館這條街上,有路人目擊這兩輛警車堵截我丈夫的車,並強行讓他停車,親眼目睹有三名警員上了我丈夫的車,在行車的過程中,有路人看見他們和我丈夫發生拉扯,並搶奪我丈夫的方向盤,車行的軌跡也是左右搖擺不定,就在這種狀況下,車行至阿扎提街雙橋上,致使我丈夫的車撞向橋墩,我丈夫含冤而去!留下5歲的女兒和4位白髮蒼蒼的父母悲痛欲絕。

可是政府部門在發生人命關天的事情後,卻採取置之不理的態度,想讓我們妥協,想讓事情不了了之。天理何在!公道何在!!!!!!!!難道老百姓的性命就這麼讓人隨意踐踏嗎?難道地方主義就大於國家法律嗎?現在我丈夫已去世8天了,還停放在超市內,依然無人主持公道,冤魂無法得以安息。甚至我和家人的電話被監控,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我丈夫去世後第4天早晨10點左右,我前往伊犁為丈夫購置墓地,卻被強行截留在伊寧縣托克拉克派出所。人沒了,連找個葬身之處都不允許嗎?太沒天理了!!希望各位有正義,良心未泯的人都來看看吧,幫幫我這個無依無助的弱女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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