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0年11月11日讯】我叫付玉莲,2007年3月,我与特克斯县供销社赵定明签订为期八年的租赁合同,投巨资组建成面积为一千平米的超市。可在2010年7月2日,我收到赵定明的终止合同通知书,根据特克斯县(2010)07号《关于加快推进特克斯县综合商贸建设大型商贸城的实施方案》,要求我7月30日必须搬迁。他说这是政府行为,他无能为力,没有任何经济补偿。之后从2010年7月15日开始,特克斯县政府指示各部门(建设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供销社、劳动人事局、工会、团委、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等)陆续前来威胁,继而停水停电,政府的最终目的就是强拆逼迁,实行“土皇帝”政策。
2010年8月17日晚20点左右,公安局出动警力(100人左右),全副武装,闯进正在营业的超市,他们不顾正在购物的百姓和踩倒的员工,用警棍、警枪威胁我超市8名员工推上警车,现在是和平年代,超市不是暴乱场所,30余名警察冲进正在营业的超市,驱赶顾客,更令人愤慨的是部分警察真枪实弹,这样的警力出动只为一个超市的员工,他们的目的显而易见。事后,因为心虚,警员又抢走我超市的服务器,摄像机。超市最终在政府的指示下关门停业了。
在有理无处诉的情况下,我将希望寄予法院,可在法院判决未下,执行未生效时,2010年10月6日,赵定明带着民工及其家人和工商局、建设局、财政所、拆迁办、政府、居委会、司法局、电视台等部门砸开我超市大门、撬开超市锁子,肆无忌惮的抢夺超市商品。我立刻向公安局报案,可是公安局和法院等执法部门到场后,不加制止,却只拿着摄像机拍摄。赵定明的抢夺行为持续到10月7日晚上。2010年10月8日,我超市人员阻止赵定明等人搬商品时,当时在场的执法人员马上前制止我们,可赵定明等人对我们进行谩骂推搡,我60几岁的老母亲被他们踩翻在地,昏过去时,执法人员却不管不问,置之不理,只顾拿摄像机拍摄,这还是知法、懂法、公正的执法人员吗?公平公正何在????
派出所民警将我和赵定明带到派出所询问,我丈夫易张君驾车离开超市时,立即有两辆警车紧跟而去。在特克斯八卦宾馆这条街上,有路人目击这两辆警车堵截我丈夫的车,并强行让他停车,亲眼目睹有三名警员上了我丈夫的车,在行车的过程中,有路人看见他们和我丈夫发生拉扯,并抢夺我丈夫的方向盘,车行的轨迹也是左右摇摆不定,就在这种状况下,车行至阿扎提街双桥上,致使我丈夫的车撞向桥墩,我丈夫含冤而去!留下5岁的女儿和4位白发苍苍的父母悲痛欲绝。
可是政府部门在发生人命关天的事情后,却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想让我们妥协,想让事情不了了之。天理何在!公道何在!!!!!!!!难道老百姓的性命就这么让人随意践踏吗?难道地方主义就大于国家法律吗?现在我丈夫已去世8天了,还停放在超市内,依然无人主持公道,冤魂无法得以安息。甚至我和家人的电话被监控,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我丈夫去世后第4天早晨10点左右,我前往伊犁为丈夫购置墓地,却被强行截留在伊宁县托克拉克派出所。人没了,连找个葬身之处都不允许吗?太没天理了!!希望各位有正义,良心未泯的人都来看看吧,帮帮我这个无依无助的弱女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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