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違反選罷法? 郝:尊重調查

人氣: 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0年1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選前超級黃金週末,兩黨候選人都積極造勢,國民黨候選人郝龍斌,卻疑似違反選前10天不得公布民調規定,郝龍斌澄清表示,自己並未引用具體民調數據,不認為有問題,不過會尊重選委會調查。

據媒體報導,郝龍斌20日在國民黨116週年黨慶大會時,涉嫌引用黨內民調,說出自己與對手陣營的民調百分比,民進黨候選人蘇貞昌質疑,此舉可能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郝龍斌表示,他並沒有提供任何具體民調資料,個人認為並沒違法,主要是強調選情緊繃,而且引用的資料是以前的數據,也無具體的數字,應該沒有違反規定,若選委會調查,不論調查結果為何,都會尊重。

據選罷法第53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若事證明確,將依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反觀去年年底,總統馬英九至宜蘭輔選時,也曾在公開場合提到宜蘭縣藍綠候選人民調差距,因此被宜蘭縣選委會裁罰50萬元。而今年郝龍斌又不慎在選前涉嫌談民調,違反選前10天不得公布民調的規定,引發對手質疑。

對於外界質疑郝龍斌恐違反選罷法,國民黨祕書長金溥聰21日早上,陪同郝龍斌至濱江市場掃街拜票時談到,不管如何,等調查結果出來再評論,也會對結果表示尊重。

選前倒數6天,雖然候選人不斷掃街拜票爭取各方支持,還必須謹言慎行,以免遭到對手質疑而扣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