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河北石家莊又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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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05日訊】2010年10月29日上午,河北石家莊又出「大事」了,在中華北大街民政賓館院內,看到幾十名公安、多台警車。賓館大堂同樣有多名穿警服的公安,樓道內、電梯口全都有公安警衛,五樓更多,樓上樓下有近百名公安。原來這裡是新華區政法委組織,對上訪人陳連清父親被當場打死一案,按中央指示召開「公開聽證會」。

在賓館大樓門口看到多名公安,對陳連清一家及到會的親朋好友進行檢查,限制新聞媒體進入。帶隊公安在陳連清的多次追問下,才告知姓名,原來是特警大隊長魏繼光(同音)警號008748。筆者不明白,中央三令五申,要求政府信息公開,增加透明度,便於社會監督。既然是「公開聽證會」,公安為甚麼要限制新聞媒體?還出動了特警隊?筆者經瞭解,既然是「公開聽證會」,就應顯示出公開,不應有這樣那樣的限制,如要限制,就不應是「公開」。不敢「公開」的,必定是見不得光的,有陰暗面,必定有「鬼」。

在賓館內五樓,有多名公安,對陳連清一家及到會的親朋好友又一次進行全面的檢查,甚至要求陳連清脫掉鞋子和襪子。搜走了照相機、錄音機、手機,還把陳連清從北京請來的大學教授、法律顧問,存有法律依據、證據的筆記本電腦扣押。

在會後問陳連清:「既然不是(公開聽證會),你為甚麼還參加」。

陳連清答覆:「兇手於炳江、吳擁軍等六人尋釁滋事,故意堵我家張貼有《禁止私搭亂建、影響通風採光》告示的窗口,我父被當場打死。案發當天,新華分局辦案人僅對六名兇手做了一份詢問筆錄,就將六名命案的兇手全部放跑。僅對兇手於炳江一人以毫無依據的「毆打他人至輕微傷」罰款50元結案(明顯造假公安法醫鑑定無傷)。徇私枉法的那幾個主要辦案人還全都被升了職。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對案情分析指出;「辦案人對命案的重大嫌疑人,連取保候審的權利都沒有,他們竟敢當天放,還罰款50元結案。他們明顯是徇私枉法、包庇犯罪」。同樣的案情、同樣的證據,案發28個月後,在公安部駐河北督導組的監督下,新華分局才勉強以當年不立案的那幾個辦案人(有利害關係),成立專案組立案。新華區法院只判了兇手於炳江一人三年,還偷偷的辦了監外執行。新華區區委、公、檢、法多次弄虛造假欺騙中央、欺騙省委、欺騙我們。

我們不怕,因公理、正義在我們手中,社會上還是好人多。我們參加這次新華區政法委組織的所謂「公開聽證會」,就是想讓被他們矇蔽的社會各界,瞭解案情真相。在會上我們如實反映了案情和訴求,辦案的新華分局拿不出依據和證據,只簡單的承認辦案有「狹私」(10月11日,康雲良局長當著區委常委趙路新部長、區檢察長、法院院長的面說:「新華分局案發當天放六兇,以「毆打他人至輕微傷」罰款50元結案,都對都有依據」。氣憤得我說:「康雲良局長敢不敢和我到電視台,就你剛才所說面對面現場直播,如果你敢和我到電視檯面對面現場直播,直播後我馬上給你簽息訴罷訪」。康雲良局長當時就低了頭)。命案連最基本的刑事案都不立,致使有罪的人逃避法律的制裁,這難道就是他們的「狹私」。08年5月,新華分局十幾名幹警,半夜去騷擾我多病的老母親(明顯是要謀害我多病的老母親),這難道也是他們的「狹私」。就因為他們的「狹私」,我們全家被拘留十幾次,還勞教我一年六個月。

我參加這次不敢公開的「公開聽證會」,就是想讓被矇蔽的社會各界對整個案件有新的瞭解和認識。如本案得不到公正,就會讓到會人士,更深的瞭解到哪些別有用心的領導的真實嘴臉。這次「公開聽證會」,從區委包案領導不到場、從區公、檢、法的主要領導不敢出場、從組織者不敢按「公開聽證會」制度給我們通知和向社會公告、從開一個解決問題的「聽證會」,就出動了近百名公安,就看出了很多問題,讓我們看到那些司法機關,有權的領導們心虛和膽缺。感到他們又想利用這次《公開聽證會》做鬼。請社會各界拭目以待」。

筆者對陳連清一家非常同情,特別是被打致死的老父的遭遇所深表同情,對石家莊市那些頭戴國徽和冠之以「人民公安」稱號的警察而深感憤怒!僅僅一個「聽證會」,就動用近百名警力,使我對石家莊新華區公、檢、法的領導們更加不恥!希望社會各界正義之士為之伸出援助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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