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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簡訊無保障 消保官籲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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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6日電)消費者使用手機傳送國際簡訊不成功,電信業者卻照常收費。台北縣府法制局今天說,如此收費不合理,將提報行政院消保會研議改善之道,不能以「機房有發送簡訊出去」就收費。

台北縣府法制局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有消費者向消保官投訴,在國內以手機付費,傳送國際簡訊到海外,業者通知已經發送,但實際上國外收話端卻未收到。不但消費者延誤商機,電信業者還向國內用戶收取國際簡訊費用。

消保官邀請電信業者陳述意見,中華電信代表表示,因為必須透過國外電信業者傳遞簡訊,確實無法保證國際簡訊可以順利傳送國外,而國外業者也不願負責追蹤簡訊流向,也不會通知消費者這通簡訊是否順利傳達給海外的收訊人。

業者表示,國際簡訊傳送失敗,有可能是海外收訊者手機關機、國外當地收訊不良,或部分國家的電信業者不支援國內電信的國際簡訊等。

法制局長陳坤榮列出中華、台哥大、遠傳、亞太、威寶和大眾6家業者,若從台灣發出國際簡訊給國外的手機,業者每筆國際簡訊收費都收新台幣5元。中華電信客服中心表示,這筆費用無論是否成功發送給國外接收端,都要收取。

至於從國外發簡訊回台灣,中華電信客服中心表示,官網簡訊費率之發訊部分,是指中華電信客戶在海外漫遊網時,成功發送簡訊至中華簡訊中心時的費用,這筆費用無論收訊端是否成功收到簡訊,傳簡訊的一方皆需負擔;費率依照當地國家的電信公司不同,收費標準不一樣。

在國外發訊,除上述付給當地電信公司的費用外,還需負擔簡訊傳回台灣後,由中華電信公司簡訊中心轉發至收訊端之費用(網內、網外依照公告費率),但這筆海外傳入簡訊,由中華電信轉發收後,在簡訊成功送達收訊端才收取轉發費用。

消保官認為,業者應該提供完整服務才可以收費,不管是國內手機傳簡訊到國外,或國外傳簡訊到國內,都應同一標準,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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