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因撿小床遭解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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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湛德國報導)2月10日,曼海姆中級法院在二審後作出判決:認定維持該市勞工法庭2009年7月30日的判決——解僱一垃圾處理公司對其員工Mehmet Guler為無效,後者因被指控偷盜而遭解僱。

30歲的Mehmet Guler原是一家垃圾處理公司的員工,2008年10月,同事給了他一張垃圾箱裡的小床,他搭好後發現小床還能用,便放進自己的汽車裡,準備帶回家給年幼的女兒使用。這些被攝像機完整地錄了下來,兩月後公司以偷盜為由將其解僱。公司方面稱:「公司明確規定禁止從垃圾箱裡拿東西,而東西的價值並不重要,不能作為衡量標準。」

曼海姆中級法院沒有對偷盜的指責作出判決,但認為解僱的理由不充分。況且當事人在該公司服務的7年多中,行為並無大差錯。

當事人Mehmet Guler表示無意回原公司上班,只希望能補償其損失。因為公司以行為不當為由開除他,導致他三個月無法領取失業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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