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團體指強制售賣政策侵害小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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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關式明香港報道)香港政府《土地(為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4月1日正式生效,強制將50年樓齡的私人樓宇及30年樓齡的工業大廈,降低八成門檻強制售賣。多個關注市區重建和規劃的民間團體、環保組織及被強行拍賣樓宇的苦主對條例實施表示關注及提出意見。表示新的政策不能解決舊樓危機及解決基層市民問題,侵害小業主,明益發展商,對香港未來的社區生態及重建將帶來負面的影響。

市區規劃大聯盟吳先生建議應修訂條例,如樓宇狀況良好,可豁免於強制售賣的權力之外:「政府有責任根據法例去管理危樓,它推卸責任說強制條例需加快。兆輝臺1號是一個好例子,樓宇的維修和管理做得非常好,如果根據放寬條例後,它很可能被迫拍賣重建,所謂的重建是沒有規劃的。」

市區重建只為賺錢

他批評發展商的方向和林鄭月娥所提出的是背道而馳,「條例概括所有的樓宇,只需樓宇的八成人願意賣就可強拍,不理是好樓或舊樓,發展商就有權實施強拍。」他估計只有小數舊樓在條例下受惠,但解決不了舊樓問題。他又說整個市區重建就是為了賺錢,而不是解決舊樓問題。

人民規劃行動指出,舊式樓宇為市民提供較能負擔的置業機會,亦為基層市民提供租金低廉的住屋,故私人樓宇的重建加速,將令此類住宅單位大幅減少,把基層市民逐漸迫遷離市區。組織促請當局作出研究並修訂法例,對受私人重建影響的基層市民和租住戶,提供更多支援及補償。

條例可引致市區密度大增

環保觸角的譚凱邦認為,強拍條例無論八成或九成都存在很大的問題:引致市區密度大增,屏風樓和樓宇超高等,現時城規和規劃條例的一些行政措施未能應付大增的規劃問題。

譚凱邦說:「在規劃未做好之前,重建不可急推,現時的城市規劃仍未能配合到。例如分區計劃大綱圖,深水埗、大角咀的分區計劃大綱圖是未加高限,亦未加地積比限制,這樣的情況怎能應付將來重建多出來的問題。」他強調,如果發水樓的檢討未出,強行4月推行條例是很不理想,希望政府能在規劃上同步進行。

譚凱邦亦發現拍賣機制出現很大問題:「通常只有一個發展商去投標,其它的發展商相繼讓路,最終是底價成交。」他批評整個的流程是重建一些有價值的樓宇,發展商選擇性的收購,不是一些需要重建的舊樓,而是有發展能力的樓宇。他質疑強拍條例是否能理順重建舊樓的壓力,政府是用錯方法。

發展局一直說小業主有土地審裁處把關,灣仔金國大廈小業主黃先生指這是廢話,他質疑審裁處是怎樣把關的:「我手頭11個個案,小業主的訴訟一直是輸的。就自己的單位,政府只賠3千多元1平方呎。」

黃先生因為補償不合理,雖有樓契在手,但不知怎樣處理,他一直向政府投訴,但都不獲理睬。他提到發展局說,拍賣條例審裁處訂的底價是現值價的2倍,事實上估值拍賣後的底價只賠償3千多元1平方呎,連附近的樓都買不起。

強制拍賣有違《基本法》

黃先生說,上一個大業主曾請「第一太平洋戴維斯」估值,當時的估價是15億,現在樓宇已拍賣,它現時代表恆基估價是6億幾。他批評金國大廈的估值實在「太離譜」。他引述曾參與起草《基本法》的一位退休上海高等法院副院長說,強制拍賣條例是有違《基本法》的,他批評有關條例的實施是官商勾結害小業主。

小業主團體代表K28波鞋街關注組冼先生建議,讓小業主選擇收取現金賠償,或以舖換舖、樓換樓的方式安置,容許小業主有權參予物業重建,或保留原地業權。又認為,新安排偏幫地產商謀取暴利,要求政府馬上撤銷,並檢討現行收集九成業權後可強制收購餘下一成的做法是否合適。

立法會將成立小組委員會跟進是否有修訂的建議,2月19日立法會將有公聽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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