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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打牌鬧過年 8老被逮進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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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童涵旎/高雄報導〕8個年紀加起來近600歲的阿公阿嬤,趁著過年在友人家打牌消遣,卻被警方當成賭客,依賭博罪及社維法送辦;一聽到可能被裁罰近萬元,老人家們滿臉愁容說︰「10年賭資加起來都沒這麼多」,直呼「太超過」!


警方在民宅內查獲一箱四色牌。(自由時報)

*加起來近600歲*

高雄市前鎮警方前晚在鎮中路一處民宅,查獲分成2桌賭「四色牌」的8名阿公阿嬤,起出600副「四色牌」及600餘元賭資。警方偵訊後認定有抽頭行為,將68歲李姓女屋主依賭博罪嫌移送,其他涉嫌賭博的7名阿公阿嬤,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贏的人請喝飲料*

這群年紀在60歲到84歲的老人家,在警局製作筆錄時,顯得相當無奈,七嘴八舌地說,說好每贏1次的人,拿出10元買點心飲料,玩了大半天還湊不到200元茶點費,卻被當成賭徒,實在很冤枉。

被警方認定有抽頭行為的李姓女屋主,身上賭資不到100元,她說自己行動不便,鄰居及友人才相約到她家來聊天、打牌;聊天打牌也得有東西吃有飲料喝,才講好贏的人拿出10元,等累積到4、500元再買來吃。

*恐被裁罰近萬元*

84歲的林姓阿嬤說,大家年紀都大了,體力不好行動不便,不能和年輕人一樣四處旅行,過年沒地方跑,聚在一起玩牌,竟被當成賭客;其他賭客痛斥警方小題大作,大型賭場不抓,卻拿跑不動的老人家開刀,「想績效想瘋了」!

*「當花錢消災」*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在非公共場所賭博財物者,可處新台幣9000元以下罰鍰。老人家聞之傻眼;到場關切的兒女頻頻安慰,9000元是最高罰鍰,「一般來說不會罰這麼多」,要老人家們不要擔心,「當作花錢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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