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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兒少照護核心委外 台內政部嘆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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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瑞婷台北14日電)立委黃淑英今天質疑,內政部社政機構外包老人、兒少照護核心業務,無法保障服務品質。內政部官員說,業務委外但品質依舊;已多次要求增額,但中央持續人事精簡,無計可施。

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上午在立法院記者會指出,政府機關為了減少人事預算成本,帶頭違法,外包核心業務,以內政部老人之家、兒童之家等14家社政機構為例,就有8家機構委外人數比例高達1/3以上,而委外人力除了清潔、保全工,還包括負責核心業務的護理、保育、社工人員。

黃淑英說,老人之家、兒童之家等社政機構收容者以低收入戶、身心虐待、重症者為主,都是社會弱勢階層,照顧人員需要投入較多資源,也需花費較長時間與受顧者建立信任關係。

她質疑,老人照護、兒少輔導等核心業務過去皆由約聘僱方式任用,但自97年起開始改為委外,由承攬人員負責,少了機構監督,如何維持照顧品質?老人、兒少照護工作風險高,意外發生的責任如何歸屬?承攬人員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內政部社會司老人福利機構輔導科科長陳美蕙坦承,內政部社政機構確實有業務委外情形,不過,社政機構服務品質未受影響,年度評鑑仍維持優或甲等。內政部也特別制訂法令保障委外勞工權益,如清潔工人員日薪保障最高新台幣1100元,護理員保障最高1450元。

她指出,公務機關業務確實不應該委外,由編制內人員負責較妥當。內政部每年都有向人事行政局爭取增加員額,期盼人力密集工作由編制人員負責,但礙於中央人事精簡政策與預算問題,內政部也無計可施,才以此方式補足缺額人力。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專委王厚偉表示,老人或少年之家等社福機構需要高密度的照顧,應該由具僱傭關係的勞工照顧,服務品質較能獲得保障;對於部分政府單位以承攬方式規避雇主責任案,勞委會已成立專案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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