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前的驚天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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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9日訊】河北省的燕趙都市報近期報導了一例108年前發生在秦皇島撫寧縣的血案,周各莊李家被殺,懷著身孕的李家兒媳馬家姑娘走上漫漫控告之路。這個失去 3個孩子的母親,堅韌而決絕。控告路上,千辛萬苦,遺腹子出生數月又被害,公爹也打了退堂鼓,她卻百折不撓,懷揣孩子髮辮,誓將兇手繩之以法。

3年多的時間,官司從縣打到府,從府打到省,又從省打到京城,反反覆覆,曲曲折折,牽涉到的官員從知縣、知府一直到那桐這樣的朝廷一品大員,甚至連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都驚動了。光緒三十年即公元1904年,官司落幕,馬家姑娘贏了。中國末科狀元劉春霖出席朝廷安排的瓊林宴之際,命案策劃者和製造者,大挑知縣、舉人王維勤在等待命運的最後宣判,他也成為中國歷史上接受凌遲之刑的最後一人……

分析家認為這件事比楊三姐告狀更驚心動魄,甚至可以直追那個時代的楊乃武和小白菜。

光緒廿七年的殺戮

馬家姑娘和她的三個孩子曾躲在婆家麻姑鎮。後被殺紅眼的王維勤等人搜到,三個孩子均遇害,最小的孩子只有三歲。

他不懂女人,尤其不懂馬家姑娘這樣的眼淚流乾的女人。這樣一個經歷絕望和無望的女人,這樣一個眼睜睜看著親生孩子在眼前被人殺死的鄉下女人,這樣一個在風中走路看起來都踉蹌的鄉下小腳女人,她會做什麼?又能做什麼呢?

李家大兒媳婦死了

光緒廿五年即公元1899年,馬家姑娘已是3個孩子的母親。在撫寧縣城北25里的周各莊,如果不是突來的變故,她這個李家二兒媳婦應該像所有容易知足的鄉下女人一樣,每天過著平靜的生活。然而從這年夏天,往常平靜的生活不再平靜。

變故起於這年夏天雨水大,大雨損毀了李家的豬圈,李家的豬跑出來,跑到村裡的莊稼地禍害。這年夏天,王家老太太去世剛滿一年,王維恂在家,大挑知縣王維勤為母親辦完喪事亦丁憂在家,對李家的說法和做法王家兄弟一直以來心有芥蒂,這次他們自然亦認為李家是在故意放豬禍害莊稼。所以李家的豬禍害到王家莊稼時,王維勤指使人將豬逮住宰吃了,又派一個李姓村裡人找到李際昌從中說合,要李家再出罰款5000吊。李際昌不同意,王維勤讓哥哥出面,帶著10多個村裡人的聯名狀,拿著自己的名片,把李家告到了撫寧縣衙。

一個廩生,一個舉人,王家兄弟可謂縣裡的知名人物。一年前剛就任撫寧知縣的浙江錢塘人張石有「剛明果斷」之稱,接到王家兄弟的控告,非常重視,即刻差人傳喚李際昌到案責押。

當家人被抓,李家頓時慌了心神。馬家姑娘懷抱著最小的兒子亦不知所措。家裏只剩下她和一群孩子。丈夫李芝和大哥李超怕再被縣裡抓去,忙躲了起來,婆婆彭氏跟叔叔李際唐一同趕到縣裡打問情況,想辦法救人。懷著身孕的嫂子馬氏想著事情因她養的豬而起,擔心公公不僅受杖六百冷水潑醒之罪,在牢裡多呆一天亦會多受一天罪,於是去了王家央求王維勤救出公公……

以為會有好消息傳來,傳來的卻是更壞的消息:嫂子馬氏死在了王家。關於李家大兒媳婦之死,李家說是人不堪王維勤調戲侮辱和鞭打,羞忿自刎而死;王家說是李家大兒媳婦自割咽喉以死相逼。不管哪種說法,都不能否認人死在王家的事實,且是一死兩命。

一死兩命帶給李家反擊的主動。

被釋放回家的李際昌帶著兒子一起告到府裡,府裡把狀紙又發回縣裡。王維勤陷入被動,央人說合。李家提出叫王維勤出錢治喪,王家無奈之下答應出1700弔錢。李家又要求王家打幡送殯,建立節烈石碑,王家為息事只好再拿出700弔錢,又答應買下石碑送到墳塋。李家的要求沒有得到完全滿足,王家亦不想滿足他們的所有要求。

兩家的矛盾暫時壓制下去。彼時,王維勤在心頭壓制下的還有奇恥大辱和一個讀書人家想要的體面。積怨從此化成仇恨,埋藏下來。

陽春三月殺戮開始

無論以外貌還是以口才論,王維勤都是一表人才,否則他不可能以舉人的功名而入選大挑知縣。獲得大挑資格後,仍可以再參加會試,但進士對王維勤而言正漸行漸遠,他不再有這樣的進取之心,他的心在一直為復仇之火燃燒,3年之後甲辰科會試是留給天下舉子最後的春闈,而此時他已走上另外一條不歸之路。

光緒廿七年即公元1901年初春,馬家姑娘又懷孕了,此時她的夢想就是盼望家裏的大人孩子都平平安安,肚子裡的孩子亦能平安降生。可此時她卻愈加提心吊膽,過去一年帶給人的不安和恐懼超過以往,世道荒亂,撫寧地面亦不安穩,票匪鬧,洋兵又鬧,人心惶惶。

亂世亂象已在過去的光緒廿六年即公元1900年有突出的表現:5月,義和團轟轟烈烈進了北京,清朝高調與洋人宣戰;7月,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西逃,洋人攻進北京,捕殺義和團……是年冬天,丁憂期滿的王維勤接受知縣張石之請,團練鄉勇。

王維勤處心積慮的殺戮行動選在了光緒廿七年陽春三月。是時政府已與洋人議和,殺戮可以藉助洋兵之力,在台頭營剿匪的背景之下明目張膽地進行。通匪,此即王維勤找到的罪名,亦成為公開收拾李家名正言順的理由,他告訴王維恂和三個兒子,復仇時刻到了。同村的王奇和楊榮五等數十人亦被他動員起來,成為幫手投入對李家的搜殺之中。

命大的李際昌逃脫了,王維勤密令王維恂和王奇等人,先將李際唐、李超和李芝相繼殺死。馬家姑娘聽到消息,躲回婆家麻姑營,她操心肚子裡5個月大的孩子,亦操心跟在身旁的三個孩子——— 個10歲,一個7歲,最小的一個只有3歲。躲到麻姑營的還有恐懼不安的婆婆彭氏和小姑李桂香,麻姑營董家是遠近聞名的大戶,亦是李桂香的婆家,她們以為躲避在這裡會安全。

然而王家耳目眾多,搜殺已近乎瘋狂。在麻姑營搜到馬家姑娘和她的三個孩子以及彭氏和李桂香之前,李超5歲的女兒李平兒、李際唐的兒子李有頭和10歲的李四頭已落在王家人手裡。殺紅眼的王維勤已決意趕盡殺絕斬草除根,連李家3歲的孩子都不放過。

連3歲孩子都不放過

光緒廿七年即公元1901年農曆3月5日,王維勤命人將馬家姑娘和她三個未成年的孩子以及婆婆彭氏、小姑李桂香帶回周各莊關押。6日,馬家姑娘被強令走進婆婆住的屋裡,她看到婆婆已被人用繩勒死。她哀求說,讓她把死去的人埋葬了吧。7日晚,她見到王維勤,又再三哀求不要再殺了,可憐可憐孩子們吧。

8日晚,王維勤等人把李家5個孩子帶到洋河岸邊,兩個10歲,一個7歲,一個5歲,一個3歲。馬家姑娘跟在孩子們身後,其中的3個是她的親生,他們的髮辮被繩索串結起來。看王維勤等人要下毒手,她軟軟地跪下,慟哭著向王維勤求饒…

眼睜睜看著5個孩子連同李有頭遭射殺,而叫天不應叫地亦不應。眼睜睜看三個親生孩子死在王維勤等人的刀槍之下,彼時的馬家姑娘大抵亦想到了死。連3歲孩子都不放過,非決意趕盡殺絕斬草除根,何至於此?

眼見慘絕人寰的殺戮之後,經受摧肝裂肺的生死離別之後,不滿30歲的馬家姑娘亦想到過死,甚至有幾次被劊子手拉到了死亡邊緣。一心斬盡殺絕不留後患的王維勤不是不想置她於死地,是在撫寧縣做捕役的同族人王奇一旁說「馬氏為一醜婦,不受夫愛,遭受打罵,不會為丈夫報仇」,他才住手。

彼時同為劊子手的王奇非是見馬家姑娘懷有身孕動了惻隱之心,他有更如意的盤算——— 把關在他家的馬家姑娘賣了。絕望的馬家姑娘早就想到了死,可身邊能自殺之物全被收走,而且一旁還有王奇妻子看守。她以為沒有了希望,可亦就在此時,她看到了希望——— 趁機她從王奇家偷偷跑了出來。

死的死,亡的亡,光緒廿七年即公元1901年陽春三月,婆家周各莊變成一座人間地獄。逃出地獄之門的馬家姑娘走投無路,只有再投靠麻姑營的娘家;沒別的親人了,最親的親人就是血脈相連一奶同胞的做私塾先生的哥哥馬樹藩了。

能夠想像聽完妹妹的哭訴,馬樹藩心頭湧上的憤怒和羞辱。一個有舉人功名的讀書人竟幹出這等勾當,天理不容啊。馬樹藩是坦蕩磊落的讀書人,三個活蹦亂跳的外甥慘死在劊子手刀槍之下,他又豈能坐視不管?他沒有功名,亦沒有別的本事,手中卻有一管正氣凜然的筆為死去的孩子和活著的妹妹說話。世道亂,可他相信天網恢恢。

和妹妹一起聯繫亡命在外的李際昌和李際盛商量,他們是妹夫李芝的父親和叔父,亦是李家應當拿事的當家人,然而聽說狀告王維勤,他們面露難色。馬樹藩明白,要打這場官司,今後出面主要得靠妹妹一個人,可她身體愈來愈不方便,肚裡懷著孩子,孩子的父親不在了,孩子的3個哥哥亦不在了,無論如何都要保住這個尚未降生的孩子啊,再說……寫完狀紙,馬樹藩猶豫了。

馬家姑娘看得出哥哥的擔心,她對哥哥說,能就此罷手嗎?就是命不要,亦要打這場官司,要不死去的丈夫不能瞑目,慘死的孩子亦不會瞑目。

上告,上告

108年前的一天清晨,一個即將臨產的鄉下女人從麻姑營出發,走向35里外的撫寧縣城,並由此走上伸張正義的漫長之路,如此悲壯一幕今天回望仍叫人有怦然心動之感。

馬家姑娘的訴訟叫撫寧知縣張石有些想不到,可命案見多了,不難找到對付的法子,況且被告王維勤跟他交情不淺。程序還是要走的,命案的人證物證亦是要有的,在哪裏呢?馬家姑娘說孩子們的屍體就是明證,可找到的屍體,都被野獸吃了,沒一具是完整的。她找到的只是孩子們的髮辮,孩子們被殺時,他們的髮辮串在一起,她找到的只是孩子們串在一起的髮辮。

知縣張石說屍體面目不清無法辨認,王維勤殺人證據不足。馬家姑娘想到王維勤在縣裡有勢力,但沒想到知縣張石傳喚監禁王維勤等被告不過是做做樣子。在撫寧縣討回公道無望,馬家姑娘上告到70里外的永平府。好心人說朝裡有人好做官,縣裡有人好辦事,她聽了無言,她懷裡揣著死去的孩子的髮辮,橫下一條心:王維勤不伏法,她就一直告下去,她要看看殺人的劊子手會落個怎樣的下場。

王維勤亦在行動。操控手下,反咬一口,說王家失盜,失盜的物品就在馬家姑娘身上;又讓兒子王者瑞到山海關和永平府活動,嫁禍李家殺人;王者瑞還導演了盧龍和撫寧兩縣紳士聯名上書永平府,保釋王維勤並非殺人之惡人。在撫寧縣輕而易舉擺平了,王維勤想官司打到永平府,他亦可以擺平。

等待過堂期間,孩子降生了。孩子的降生帶給馬家姑娘久違的開心,她又有孩子做伴了,孩子不會說話只會哭只會笑,可她覺得孩子的一哭一笑就是在和她說話,就是在安慰她,讓她不感到孤單。她給孩子取名重興兒。

光緒廿八年即公元1902年2月,馬家姑娘帶著剛6個月大的重興兒趕到永平府。2月12日過堂,過堂不能帶孩子,她不得不把重興兒留在旅店。可過完堂回到旅店,重興兒遍體紫色,不知什麼時候已被人毒死。她懷疑王維勤脫不開干係,一定是他派人幹的,可她找不到證據——— 找不到證據她就不能控告,但另外3個孩子的死王維勤永遠逃脫不了罪責,3個孩子的髮辮,她貼身藏在懷裡。

告到縣衙,王維勤活動到縣衙;告到永平府,王維勤又活動到永平府。王維勤盯著馬家姑娘,緊追不放。

光緒廿八年4月,馬家姑娘第一次進京,向都察院衙門呈控,李芝堂弟李功和妹夫董樹森同行。都察院公事公辦,把訴狀批給直隸總督衙門。她趕往省城保定,聽說直隸總督袁世凱此時在天津辦公,她又趕到天津。然而訴狀已批回永平府審辦。她清楚永平府審辦意味著什麼。

此時幫馬家姑娘上告的李功和董樹森亦受到威脅,李功答應不再參與上告,董樹森亦被指控。

馬家姑娘再趕赴保定,向按察使衙門呈控。按察使亦公事公辦,批復永平府,勒限1個月審結。

又回到了永平府。「王維勤並非殺人惡人,你等乃誣告」,同樣的衙門,同樣的臉色,同樣的結果,逍遙法外的王維勤愈加猖狂,光緒廿八年12月8日,他密令曹本頭、李三頭、曹橫頭和曹禿頭,將先後送馬家姑娘到府告狀的李芝堂弟李鐵頭和族叔李蔭堂殺死在莊外。

3天後,馬家姑娘一個人趕赴960里外的省城保定,向直隸按察使衙門控告。接手命案的保定知府朱家寶深受直隸總督袁世凱賞識。在擢升知府之前,他在平鄉和南和等地做過知縣。

光緒廿九年即公元1903年2月,馬家姑娘終於看到王維勤等被告被解送到省城保定。但王維勤很快獲准保釋。王維勤又打通了關節?通過誰呢?

當打聽到張石亦到了保定,她明白了。此時張石已從撫寧知縣去職,她不清楚張石的去職是否跟她的狀告有直接關係,她相信她鍥而不捨的上告起了作用。

當聽說保定派人到撫寧暗中調查案情,王維勤通過手段搞定,調查結論亦是「經查李際昌家雖富有,但貪得無厭,經常放高利貸坑苦他人,其斷子絕孫本可謂自作自受;王維勤當時正為剿匪隊籌辦糧食,無暇回家教唆他人」,馬家姑娘不禁渾身發冷。……而且,王維勤不僅又向一直跟馬家姑娘一起上告的董樹森發難,告發他犯有教唆他人之罪,亦通過種種途徑,暗地向馬家姑娘射出冷箭。

光緒廿九年即公元1903年的夏天充滿殺機,馬家姑娘躲過王維勤買通的盧龍縣民羅必青和遷安縣民蕭洛四等人的屢次謀害。

然而面對馬家姑娘的堅韌與剛烈,王維勤終於感到害怕了,官司從縣到府到省,打到哪裏他跟到哪裏,打點到哪裏,馬家姑娘沒贏,他亦沒贏,可他看出馬家姑娘早將生死置之度外,豁出命亦要將官司進行到底。

光緒廿九年12月,馬家姑娘二次進京,上告至都察院衙門。

光緒三十年即公元1904年正月,王維勤為阻止馬家姑娘繼續上告,托出侯永、李永恆等人說合。王維勤答應把四孫女給李際昌3歲的幼子為婚,出5000弔錢給馬家姑娘養老,條件是馬家姑娘從此之後不再上告,兩家官司到此為止。

李家當家人李際昌應允了。馬家姑娘假意應允後,脫身。2月2日,龍抬頭,馬家姑娘再到總督衙門控告。

她已是四上省城,兩進京城。李際昌答應不告,她誓死不答應。殺人者不受應有懲罰,不為慘死的3個兒子討回公道,誰善罷甘休,她亦不會善罷甘休。

光緒三十年即公元1904年3月,絕不善罷甘休的馬家姑娘懷揣孩子的髮辮和哥哥馬樹藩手書的哀表,第三次奔向600里外的京城。這次,她找到了打贏官司的真正路門。

找到直接通天的地方

光緒三十年即公元1904年正月,丈夫李芝的父親李際昌在王維勤開出條件得到滿足之後,答應不再告。官司打到此時,馬家姑娘所能承受的財力和物力亦達到能夠承受的最大限度,如果沒娘家哥哥馬樹藩和董樹森這樣的親戚接濟,不敢想像她這一路是怎麼走過來的,不敢想像下面的路她將怎麼走下去。所以王維勤拿出5000弔錢給她養老,她假意應允,但轉過臉她就在盤算如何用這5000弔錢打官司了;王維勤是十惡不赦的殺人犯,她不會跟這樣的人講信義。

慈禧太后就在北京城,一個鄉下女人如何能見到?又如何當面申訴冤情?一定要先找到個能直接通天的地方。光緒三十年3月,從縣到府,從省城到京城,三番五次的歷練,讓一個本來沒見過世面的鄉下女人見了世面,在打官司中打出智慧;她光明正大,卻不能不防小人暗算,尤其是王維勤的暗算,她在想如何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馬家姑娘跟陪她一起進京上告的妹夫董樹森商量,不走三法司,不按常理出牌,換一家讓跟在屁股後面的王維勤想不到的衙門口。這樣一個人會是誰?

亦是穿孝的原因,3個月前,肅親王善耆從直接向皇上和皇太后負責的步軍統領和工巡局衙門離職,外務部尚書那桐接任。步軍統領完整的稱呼是「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亦簡稱九門提督,康熙朝的重臣隆科多和乾隆朝的寵臣和珅均擔任過此職。

打聽到那大人的府上不難,但如何接近那大人,讓那大人主持公道當時卻非易事。就是在今天來看,馬家姑娘最後能做成這件事情,亦有種種讓人難以解開的謎團。對這樁發生在600里之外的命案,其冤情再大再深,嚴格講並不在那桐權限範圍之內,那桐完全可以一退六二五,一位無權無勢近乎陷入絕境的撫寧縣鄉下女人,她如何面見並打動那桐那大人,讓可以通天的那桐那大人出手相助?

如有虛誣,情甘反坐

光緒三十年即公元1904年農曆3月15日,馬家姑娘終於見到那桐。此前所發生的事情,一定還有許多曲折故事,但已不能說清,總之歷盡千辛萬苦的馬家姑娘這天見到了那桐,她的官司真正有了盼頭。

過去的一年那桐官運亨通,5月補授戶部尚書,9月調任外務部尚書,授會辦大臣,緊接著又接手步軍統領和工巡局事務。當光緒三十年即公元1904年3月第一次聽完馬家姑娘的控訴,當看到馬家姑娘呈上的哀表,藏在懷裡的孩子髮辮,久在京城為官的那桐震撼了。

現場查驗,當堂對質,審理命案必須有的程序,在縣在府在省草草了事,甚至全然缺失;一樁證據確鑿的命案,為什麼聽憑一面之詞,久拖不決?這樣一樁命案豈能撒手不管,任兇手逍遙法外?

命案元兇王維勤竟是光緒乙酉科舉人,竟跟他同科。然而豁出命要將官司打到底的馬家姑娘,冤情之大之深可對天表。「如有虛誣,情甘反坐」,面前這個決絕的鄉下女人早就清楚大清律對誣告者規定了嚴厲的懲處,輕者罪加二等,重者罪加三等,被誣告的人如被處決,誣告者只有死。

3月15日,那桐再三研詰,馬家姑娘矢口不移。

後世對那桐常以圓滑視之,且因他和慶親王奕劻沆瀣一氣受賄為人所指,但不可否認的是,接到馬家姑娘的控告後那桐很積極,熱情亦極高,而且行動迅速,隨之對被告王維勤等人實施抓捕。

此時王維勤已追到了京城。這次他終於沒有走在馬家姑娘和董樹森前頭。

很快,他將作為「在籍職官挾仇殺斃一家多命」命案主犯,落入同科那桐的法網。

那桐不會為他網開一面,亦不會手下留情。王維勤又見到馬家姑娘,在工巡局衙門,作為命案之被告。詰問與對質是避免不了的,狡賴無用,他終抵賴不掉罪行,「請旨先行革職以便歸案訊辦」,只是他想不到這個同科出手會如此之快。

15日接訴,20日一早,那桐趕赴頤和園,面見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后。他要辦理兩件事情:第一件,這天外務部值日,他是外務部尚書不能缺席;第二件,即「奏參革知縣王維勤」。

4月22日,命案在工巡局的審理接近尾聲,午後,那桐「酌定工巡局王維勤一案奏底」。4月25日,那桐再赴頤和園上奏「王維勤仇殺李馬氏一家十二命一案」。

王維勤一案此時已成為轟動京城的頭號新聞。圍繞命案亦出現各種各樣的聲音。不同聲音來自不同陣營,從撫寧縣到永平府再到直隸省,捲入此案的眾多官員,均處於輿論和爭議漩渦之中。命案中的原告和被告,此時心存各自不同的希望,亦成為朝野上下評論的對象。

深宮中等著過壽的慈禧太后亦坐不住了,她是女人,亦是母親,理解失去丈夫和孩子的馬家姑娘的苦和難,可是為什麼還有那麼多官員不理解呢?5月14日,她震怒了……

5月21日,光緒甲辰科殿試在紫禁城舉行。24日,肅寧的劉春霖在光緒皇帝的硃筆下成為中國歷史上的末科狀元。……同科舉人,亦是直隸人的王維勤此時作為階下之囚,等待命運最後的安排。兩個月前,工巡局參革他的本子獲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后同意;一個月前,「工巡局奏王維勤仇殺李馬氏一家十二命一案一折」,亦得到「奉旨依議」批示。

光緒三十年即公元1904年,催命喪鐘,侍讀學士惲毓鼎的「要案請飭部嚴訊片」亦為王維勤敲響:「撫寧縣舉人王維勤乘庚子之亂,殺死李際昌一家十二命,婦孺無遺,兇戾殘酷,殆無人理。撫寧縣知縣張石交接王維勤,徇情偏袒,助其兇焰。李馬氏以孑身赴都察院呈控,解回保定複審。保定府知府朱家寶、承審知縣寧緗受張石囑托,巧為開脫,執法枉縱,使李馬氏闔門含冤,若非工巡局收受李馬氏呈詞,秉公研訊,則暗無天日,幾等覆盆。恭讀本月十四日懿旨,仰見聖主憫赤子之無辜,懲酷吏之弄法,慈仁所被,上迓天和,凡在群黎,同聲感涕。今此案已奏交刑部,若不嚴懲兇丑,昭雪奇冤,何以仰副皇太后、皇上慈惠好生之盛德。應請飭下刑部秉公定讞,盡法嚴懲,不得以牽涉多官,意存瞻徇。臣聞張石現在京設法斡旋,承審各員難保不為所動……」。

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后語氣果決:「惲毓鼎奏撫寧縣舉人王維勤殺死李際昌一家多命一案,請飭嚴懲等語,著刑部秉公定讞,不得稍涉瞻徇」,他們均不想讓這樁命案再拖下去了。

刑部很快召集都察院和大理寺對命案進行審理。當原告從懷裡捧出孩子的髮辮,質問被告,堂上所有官員都為之動容……

歷史上最後的凌遲

命案終於有了結果。

按大朝律:謀反大逆、謀殺祖父母父母、殺一家三人、采生折割四項,處以凌遲。「凡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凌遲處死,財產斷付死者之家。妻、子流二千里。為從者,斬」,即便首犯死於監獄,亦「將財產斷付被殺之家,妻子流二千里。仍銼碎死屍,梟首示眾」。

如此嚴厲,「蓋謀殺是處心積慮,定計劃策,必欲殺害其人。至於殺及一家三人,則殺人之心,殺人之事,兇惡已極,故特立此重典以處之」;十惡中,此罪居第五位,叫「不道」,又何況死於王維勤之手的是12命呢?

亦因此王維勤在接受審判之後,並未在霜降之後被押赴刑場。因慈禧太后七旬聖壽,因光緒皇帝這年正月即「詔停本年秋決」,他的生命又延續了些時日。

幾個月的等待之後,大抵是在光緒三十一年即公元1905年的春天,馬家姑娘她終於等來對仇人行刑的確切日期。

從展開殺戮那刻起,命運已注定王維勤難以逃脫凌遲之刑,只是他大抵不會想到,接受凌遲之刑他會成為最後一個。

光緒三十一年即公元1905年3月20日,光緒皇帝「更定法律,死罪至斬決止,除凌遲、梟首、戮屍等刑」,然而他的生死不在此列。

4月13日,永平府五縣共千餘村把「萬民傘一柄、旗兩面、匾額三面、萬民衣一件、銅鏡水盤各一件」送到京城,匾額上題字「除暴安良,電析沉冤,群黎感德」,旗上題字「公正廉明,恩感東鄉」。馬家姑娘和紳士十餘人親自把這些感恩之物送到那桐府,那桐讓他們送工巡局懸掛,之後感歎「因王維勤一案感人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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