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德頓獲臨時釋放 原告表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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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3月30日,安省上訴庭對襲擊亞裔釣魚者案被告申請臨時釋放(interim judicial release)的申請舉行了聆訊,並決定在米德頓(Trevor Middleton)等待上訴期間臨時釋放他。該案的受害人之一Shayne Berwick及其父母出席了當天的聆訊,並對這個結果表示憤怒。

米德頓的新任律師Lance C. Beechener在向上訴庭法官Armstrong陳述時,講了他提出無罪上訴的理由,指安省最高法院法官史通(Alfred Stong)錯誤地接納由證人Peter Way提供的不能確認身份者的話作為證供,等等,並強調米德頓沒有犯罪前科,在之前的保釋中也表現良好。

當天的聆訊歷時一個多小時後,法官Armstrong做出決定,米德頓在其上訴有結果前,可以獲得臨時釋放。

不過,Shayne的母親Terry在法庭結束前,就忍不住衝了出去。Terry和丈夫專程帶著坐在輪椅上的兒子Shayne來參加聆訊。

在上訴法院外, Terry仍然很激動。她對媒體說:「為什麼米德頓可以出獄,我兒子則必須承受痛苦?」

她表示,不能接受今天的結果。「Shayne現在什麼都不知道,他才是被判了無期徒刑的人。他失去了所有的記憶。」

Shayne的舅舅George Tough也出席了當天的聆訊,他從Shayne受傷開始,一直照顧他到現在,是除了Terry以外的第二護理者。他說,他帶Shayne去接受了無數的治療,Shayne的記憶只能持續60至90秒。他無法認識人及物品,沒有目標,沒有將來。

Shayne的父親Colin有點無可奈何地說,就算米德頓要坐幾年牢,他出獄後還會有新的生活。「Shayne不會有什麼將來,除非他的大腦能恢復。可他們(醫生)說他沒有這個機會。」

Terry及Colin都表示,會盡一切努力為兒子爭取公道。

來自亞裔社區人權團體Community Reference Group的李百良在上訴法院外對媒體說,他認為米德頓對公眾構成威脅。「我不會再去閃高湖釣魚。」

米德頓在去年12月15日被陪審團裁決4項嚴重襲擊罪和2項刑事疏忽致人傷害罪成立;今年2月12日被安省高院法官史通判2年少一天監禁,3年監外守行為以及10年禁止開車。目前米德頓正在一個安省懲戒中心服刑。

今年3月9日,米德頓的新任律師Beechener向安省上訴庭提出了無罪上訴;而安省司法廳在其前(2月25日)已經向安省上訴庭提起上訴,要求增加對米德頓的判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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