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紀元】中共頒布動員法 投資人應警醒

葉淑貞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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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2日訊】中共在最近結束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頒布了〈國家國防動員法〉(National Defense Mobilization Law),並自今年七月一日起施行。這個行動雖未引起關注,但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亞洲研究中心研究員成斌(Dean Cheng)指出,此舉似乎代表中共人民解放軍認為有必要同時為短期以及長期的戰爭作準備。

在戰事幾天或幾週之內就可能結束的時代裡,中共卻選擇對持久戰做好準備,這點頗引人注目。的確,〈動員法〉的頒布意味著人民解放軍的考慮與西方非常不同。西方很少針對未來的戰爭談到全方位動員的問題,而且美國與其盟友多數時候不會從長期且高強度的角度思考戰爭,但人民解放軍看來好像企圖同時為短期以及長期的戰爭作準備。

對美國來說,中共〈動員法〉有相當明顯的含意,因為它預示著一個對手選擇打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對投資中國的外商來說,在戰爭情況下,他們的工廠和財產將會被如何處理?這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動員法」老謀深算

中共的文宣經常提到所謂的「信息化局部戰爭」,關於這點,中共主要針對在極短的準備或警告下,立即應戰局部戰爭的能力。然而〈動員法〉中覆蓋層面是更廣的,特別強調科學和技術資源等許多方面的動員。乍看這兩者的觀念似乎有所衝突,其實不然。


(AFP)

一些分析員認為,在「信息化局部戰爭」中,雙方可能在極少預警時間的情況下,以高科技武器來打擊對方軍力和資產。在這個可能發生的事件當中,人民解放軍(或任何一個現代的軍隊)不僅需要武器和軍隊,最終可能需要更多國家經濟資源的投入。由此看來,在本質上,「動員」在中共對現代戰爭的看法當中,始終是一個重要的概念。

同時,中共認為自身的經濟仍在發展中,當然不能只集中於軍事需求。的確,中共的分析員已經注意到蘇聯的倒臺,不願重複莫斯科過度集中於國防的錯誤。

中國經濟逐漸繁榮的狀況下,中共已不能只依靠「行政措施」(administrative measure)──徵召──來滿足戰時的需求。這種措施在經濟繁榮的和平時期都已經不太適用了 (亦即平日的鍛煉和訓練),更何況是戰爭時期。一些中國分析員認為,對中共而言,這種行政措施效果有限,最好是憑藉有力的法源。

大規模動員民用資源

在〈動員法〉中,規定了更大範圍的可動員資源,尤其是民用資源,包括了運輸系統、科學和技術設施、設備等在內之重要民用資源。包括徵用民用運輸和航空飛機及其技術人員,並將軍事需求納入基礎設施項目(即道路、鐵路和港口設施)。這些規定明顯地對台灣有影響,值得關注。


(AFP)

民間的科學和技術人員、資產、設施等等都包括在〈動員法〉中,例如技術人員可能被要求提供直接支援,維護和修理感應器或通信設備。在這方面,〈動員法〉條文類似於美國對民間承包商的規定。

此外,〈動員法〉涉及利用各種設施和資產以提供軍事行動的研究和開發項目。這將不僅包括國家實驗室和研究中心,而且還包括大學和企業設施。它可能不僅需要硬體設備,也需要軟體技術支持。

對美國的意涵

中共頒布〈國防動員法〉值得美國國防領導者和潛在中國投資者的關注。

對於美國國防領導者而言,此法的頒布表示有必要重新審視及評估中共人民解放軍。〈動員法〉能夠有效地利用整個中國的資源與經濟發動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衝突。這會影響美國的軍事規劃,而且美國也應重新考慮中美雙方是否對未來的戰爭持有相同理念,對於在中國的企業投資者而言,有必要考慮投資中國是否安全。在和平時期,沒有什麼理由認為公司的資產和設施可能會受到攻擊,但是在戰爭危機中,至少有一些外國公司可能會發現─他們的資產和設施受到政府和軍隊的剝削。◇

本文轉載自《新紀元週刊》第171期【西方看中國】欄目(2010/05/06刊)

本文連結: http://mag.epochtimes.com/b5/173/7919.htm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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