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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法庭致歉謝晉遺孀並交罰款 將在媒體發道歉聲明

2010-05-25 02:52 中港台時間|05-25 03: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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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5日訊】5月19日,上海市靜安區法院在《解放日報》刊登《執行公告》,限侵犯著名導演謝晉名譽權的當事人宋祖德、劉信達兄弟5月24日到庭履行判決。5月24日,宋祖德、劉信達到法院當場提交了致歉聲明,並補繳了剩餘的15萬元罰金。此外,宋、劉二人將在法院所確認的10家媒體連續20天刊登向謝晉遺孀公開道歉的聲明。

據「新浪娛樂」報導,據媒體報稱,20日,宋祖德曾致電法庭稱願意接受判決內容,但不會到庭向徐大雯道歉,不過會於24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當著媒體向徐大雯道歉並對此事作出解釋。當法院表示,宋、劉必須本人向徐大雯道歉。

5月24日中午,目擊者看到宋祖德到達法院。據法院的通報消息,當天代理律師代宋祖德繳納了15 萬元現金罰款。至此,靜安區法院此前判宋祖德、劉信達賠償徐大雯女士各類損失共約29萬元中,已共執行了27萬元。

謝晉遺孀徐大雯的代理律師富敏榮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徐女士對此結果表示滿意。富敏榮稱宋祖德在法庭上態度非常誠懇,宋祖德和劉信達還希望能向徐大雯女士當面表示歉意,但被徐大雯拒絕。

開庭結束後,宋祖德和劉信達面對大批等候在法院外的記者表示不接受採訪,他只是表示感謝大家的關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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