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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兩漁船血案 印華律師籲台漁協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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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日訊】(大紀元印尼記者站雅加達綜合報導)最近震撼東南亞的台灣遠洋漁船喋血案件,兩艘漁船相繼失聯後,終在我國經濟海域上攔截到:一艘為振福祥16號,另一艘為聖易財166號。

根據聯合報東港報導說,振福祥16號是2009年9月21日出海,前往印度洋斯里蘭卡南方海域作業,捕捉旗魚和鮪魚,船長陳盈忠於2010年4月14日與家人用衛星電話聯絡後隨即失聯…………

16日船長家屬報案,琉球區漁會從漁船往印尼方向行駛的狀況研判,漁船可能被印尼漁工挾持,透過台灣外交部和印尼台商陳媽興協尋。台商會巴厘島分會會長陳媽興緊急向台駐印尼經貿代表處的法律顧問何子超律師致電求助。

根據何子超律師稱,他獲得通知後即刻聯繫海軍總部派軍艦前往攔截,印尼海軍派出了2艘軍艦攔截救人,在蘇門答臘旁的民大威群島攔截到,遺憾的是船長陳盈忠已經不在船上,只有8名印尼漁工,以及船隻被海軍押返雅加達孔雀港偵訊。

另一艘屏東縣琉球籍漁船「聖易財166號」,3月21日在美國夏威夷群島北方公海作業,與友船「聖易財168號」通訊後隨即失聯,22日家屬心急如焚,擔心台籍船長已遭印尼漁工挾持,趕緊向立委潘孟安求援,潘孟安緊急連繫外交部及漁業署,要求透過外交管道全力搜尋船隻下落。何子超律師發動人際人脈關係,獲得海軍總部全力協助,於4月22日在印尼東部海域覓到船隻,目前已停靠泗水港,很遺憾船長李瑞隆已失跡,船上10人水手都是第一次合作雇用的印尼漁工。

*何子超律師往拘留所訓話*


印尼華裔律師何子超向謀殺船長嫌犯的印尼漁工訓話。(何子超辦公室供圖)

台灣兩艘漁船分別停靠印尼爪哇島西部孔雀港、東部泗水港口後,何子超律師親自前往拘留所向印尼漁工訓話,兩宗血案日期非常靠近,何律師一人必須東、西兩頭跑。他嚴峻地責備痛訓他們:身為穆斯林人,應該知道殺人是犯法的,是罪惡的,是宗教不允許的,因為回教信徒殺人會受到社會指責和法律制裁,自食惡果,死後也不被安拉真主接受,一個有宗教信仰的人絕對不會做出兇惡的事情。何律師建議罪犯向死者家屬表示誠心懺悔,懇求寬恕。

台北駐印尼代表處遣派陶秘書及柯秘書分別到東和西部兩處海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在何子超律師努力感化下,8名船員已承認犯罪,即使罪狀已經成立,兇犯能否受法律的制裁,受害家屬能否得到公平補償?還是個大問題。司法審判曠日費時,傳台灣漁業協會將協助受害者家屬,請求何子超律師協助索回漁船,並將該漁船歸還家屬。

*事發公海誤過黃金時間搶救*

遇難船長陳盈忠的弟弟陳源榮向媒體表示,台籍船長被印尼漁工殺害的事件,一而再的發生,台灣外交部應建立一套機制,當發生漁船遇難時,能夠儘速救人,降低因時間的拖長救不了船長的殺身之禍,台灣政府要將主嫌引渡回國審判,讓嫌犯檔案在記錄中,不能易名再上船犯案,減少台灣漁民一再受害。

這兩宗血案能否將殺人犯繩之以法,法律需要憑據和人證物證。台灣兩艘遠洋漁船船長是在航行海上失蹤,血案事發於公海,法律有諸多的疏漏,加上人民常違法亂紀找漏洞,能否將違法者訴之於法?這是何子超律師面臨的巨大考驗!

何子超律師表示,自91年至今,印尼漁工至少涉嫌殺害7名台籍船長,為何悲劇一再發生,卻還要繼續僱用印尼漁工?原因在於勞務成本的計算。何子超律師建議,為保障台灣漁民性命安全,不再發生悲慘事件,台灣外交部、台駐代表處和台灣漁業發展協會,應以高效率行動放在第一位,因為人命關天,為台灣遠洋漁船作業設立安全措施,當發生事情,黃金時間搶救人,所做的努力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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