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魏思明溫哥華編譯報導)加拿大衛生部長艾露卡(Leona Aglukkaq)日前再次向眾議院提交《消費者產品安全法》修改議案,議案中包括一系列新的條例。
去年6月眾議院一致通過了新《消費者產品安全法》,以取代實施了40年的舊法案。參議院將修訂條例草案發回眾議院,但因遇到12月國會無限期休會而導致該法案被擱置。
此次提交的修訂議案,要求賦予加拿大衛生部權力,頒布危險產品召回令。在目前的制度下,衛生部無權下令召回危險產品。現在加拿大所有召回行動均屬自願,衛生部只能要求廠商回收產品。在2009年,加拿大衛生部發出300多份自願召回通告,其中三分一涉及兒童產品。艾露卡指出,每年數以百萬計的國民受產品回收行動影響。
艾露卡指出﹕「加拿大人想知道,在商店貨架上的產品是安全的,可以帶回家的,他們希望更好地保護他們的家人。」
如果該法案獲得通過,一旦發現製造商或進口商的產品導致嚴重的傷害或死亡事件,製造商或進口商將根據要求交出產品測試結果,並立即通知衛生部。
加拿大衛生部將獲准與政府其他部門共享這些信息,聯合調查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如與嬰幼兒窒息死亡相關的嬰兒床或搖籃。
目前,如果分銷商或製造商發現他們的產品涉及嚴重的安全事故,無需向加拿大衛生部報告,因此衛生部通常是通過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獲取信息。衛生部只能要求廠家召回有問題產品,但還要由廠家自行決定是否發布自願召回通告。
加拿大兒童安全機構(Safe Kids Canada)和總部位於魁省的消費者組織Consommateurs均表示,現在是修改過時的產品安全法的時候了,「目前的立法已無法為消費者提供安全保障,加拿大人需要幫助,亦確保他們的家人的安全。」
不同於以往的法案,衛生部建議在法律上規定嚴禁使用聚碳酸酯奶瓶。
週三,加拿大專業消費品協會和環保保護(Environmental Defence)聯合發表聲明,呼籲政府為該法案開闢快速通道。
環保保護高級行政總監Rick Smith表示﹕「這對任何關心產品安全和保護健康的加拿大人都是個好消息,這是一個好時機,加拿大能夠象美國和歐洲一樣保護他們的公民。」他認為,加拿大需要立法,能夠對市場上出售的危險消費品迅速作出反應。」 ◇
2010-06-11 02:51 中港台時間|06-11 02:5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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