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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直聘外勞要切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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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7日電)為減輕雇主及外勞負擔並加快入境流程,勞委會推動外勞重聘直聘服務,少數雇主卻還是請仲介代辦直聘手續。勞委會表示,6月起雇主直聘外勞須附切結書,以免政府美意被誤用。

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組長蔡孟良表示,目前外勞經人力仲介業者仲介來台,外勞須付給外國仲介公司仲介費及本國仲介公司每月新台幣1500元服務費,本國雇主則必須付給本國仲介公司最多1萬7280元仲介費;等到外勞第1任3年工作期限屆滿,若再透過仲介公司引進同1名外勞,還要再被扣1次,而且相關作業時間可能長達2週到1個月。

蔡孟良表示,為縮短雇主聘用同一外勞第2任3年工作入台作業時間,並減少雇主、外勞再被仲介業者扣巨額仲介費,勞委會3年前開始推動雇主聘同一外勞第2任3年工作時,可透過勞委會直聘,卻多次發現還是有雇主寧願付給仲介業者手續費代辦直聘服務,以至外勞還是被按月扣除服務費,政府美意無法落實。

為解決亂象,勞委會決定本月起辦理外勞直聘服務者,須檢附切結書,聲明直聘服務未透過仲介業者辦理。

蔡孟良說,勞委會會打電話詢問雇主及受聘外勞是否為親辦服務,「外勞有被扣錢的話,就可知不是親辦」,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不但可廢除聘僱許可,還可依法對雇主開罰30萬元到150萬元。

勞委會說,雇主還是可以透過仲介業者引進外勞第2任3年工作,但要付給仲介業者最多1萬7280元仲介費,外勞也要再付巨額仲介費給國外、本國仲介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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