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學義:私有住房被強搶、無家可歸逾十年

上海靜安區訪民王學義致俞正聲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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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訊】尊敬的俞書記:您好!

十年前,也就是2000年1月19日(星期三)的上午,上海靜安區政府貪官勾結奸商在上海市政府貪官(時任土地開發副市長)韓正的支持下,趁著我家中無人,非法砸鎖撬門,強搶我在上海市靜安區萬航渡路676弄115支弄10號的私有住房,衍生我們幾代人的家園頃刻間變成了一堆廢墟,我們從此就沒有了「家」,成了無家可歸流落街頭的「流浪者」。這樁悲慘的真實事件就發生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上海靜安區。

想當年1995年12月18日,動遷組進駐我們地塊時,我是多麼的憧憬和興奮。我出生在這片有很大天井的上海本地宅子裡,這裡有我歡樂的童年和青壯年奮鬥的足跡。現在政府來改造舊區,讓我們住上高樓大廈那該有多美呀!於是我認真學習了動遷的相關法律法規,知道了公民是有權作出選擇的,我根據自己很濃的眷戀故土的情結以及考慮到孩子、後輩的工作、學習的環境,慎重的作出了「回搬原地、保留產權」的選擇。

想不到公民依法作出維護自己正當權益的選擇,會給自己和全家三代人帶來滅頂之災和無邊無盡的苦難。

官商利益集團為了牟取最大限度的暴利,要把全體公民都趕到遠郊的鄉下去。於是採用了哄、嚇、騙、打、砸、搶的全套流氓手段。1998年11月,明知我身在外地,卻背著我搞了個靜安區房地局的《裁決書》,蓄意瞞著我一年多後,就在進入新世紀的十四天即2000年1月14日,看到我出遠門辦事去了,當夜就在我門上貼了個區政府的《限遷決定》,17日夜再貼了個《強遷通告》,2000年1月19日上午區政府糾集了200多人的搶房隊伍趁我尚未回滬,一舉搶奪並拆毀了我家的整幢私房,同時搶走了我全部的家庭財產。

二天後,亦即1月21日星期五我中午回到家一看眼前遍地是斷垣殘壁,人當即癱軟在地,滿腔的悲憤和怒火噴湧而出,找動遷組問個明白!得到的回答是:這下你可以到法院去告了!看看法院是我們的還是你的?!從此我走上了漫無盡頭的訴訟路和充滿血淚的維權上訪流浪路。

想十年,我和家人可謂承受了人間最悲最苦的磨難,舉目望去,偌大的一個上海,就是沒有我的一個「家」!960萬平方公里的大中國竟然沒有我的一個安身之地?!住房被搶後十六天就是萬家歡樂的中國年,我卻在天寒地凍中無家可歸!沒有年夜飯!沒有親人的祝福拜年,只有滿目的淒風苦雨,滿腹的悲憤愴涼。

我每天只能在橋洞下、車站、碼頭長椅上,公園綠地長凳上棲身。整整十年了!我與女兒、女婿、孫女一家沒有在一起團聚過一次,十年裡沒有正常歡度過一次中國新年,家人都天各一方。

每當華燈初上時,我看著自己土地上建造的高樓稀疏的燈光,不禁感慨萬千:我家的土地房屋在日本鬼子侵略下,沒有被燒被搶;在國民黨的統治時也不曾被搶掠;萬萬沒想到我家的房屋和土地竟在共產黨的貪官手下被搶掠被拆毀。現在這片土地的真正主人被趕到了街上,被拒小區大門之外,而各層各級貪官污吏、不法奸商這批烏龜王八蛋卻堂而皇之的爬進了我的小區。這不啻是對社會公平、正義、和諧社會的極大諷刺。

十年訴訟、上訴、申訴的艱辛歷程,突顯了司法的腐敗與不公。雖然上海二中院認為我有回原地安置的權利,最高法院法官對一分不補償一寸不安置再三表示:「他們有錯」,要我回上海「等待處理結果」但卻終究扭不過地方貪腐利益集團這條大腿。

想如今,搶奪拆毀我住房,迫使我全家流離失所已逾十年,十年多至今沒過一天好日子,請問一個人一生有幾個十年能過?!這是我國《憲法》及各基本法所不容的侵犯公民人權的嚴重罪行,也是違反《國際人權宣言》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嚴重罪行!對我們三代人慘無人道的殘害就是對人類道德底線和普世價值的粗暴踐踏。

一個55歲原本年富力強充滿活力的人,被貪官搶掉房子如遭五雷轟頂,巨大的精神打擊與風餐露宿把我摧殘成百病叢生步履蹣跚65歲的病人。

看今天國家經濟正在崛起,黨和政府也在大力反腐倡廉,大力推進注重民生建設和諧社會的既定方針。請俞書記為我這個因被貪腐集團強搶住房和財產而淒慘地流落街頭的難民想一想,我何時才能回到我那可愛的故鄉家園?何時才能收回我的財產?行兇作惡的貪腐官員和惡商什麼時候才能得到清算和懲處?我盼望真正解放的這一天早日到來!請給我一點希望!!(非常感謝您的閱讀)

此致
敬禮

王學義2010-7-26
手機:13166027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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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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