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官離奇判決 外婆變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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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文龍韓國首爾報導)韓國法院日前對兩個同類離奇的案例做出了不同的判決結果,一對老夫妻向法院提出申請,決定將自己的親外孫收為養子,竟獲得當地法院的批准,結果外婆變成了媽媽,媽媽變成了姐姐;而另一個同類案例不久前被另一家法院否決。

據韓國媒體報導,韓國昌原地方法院家事單獨1部的法官盧甲植,8月9日對崔某(57歲)欲將12歲外孫收為養子的申請,做出了許可判決。從此,這位外孫將要改口將外婆叫「媽媽」,將自己的親媽媽得叫「姐姐」了。

12年前,崔某夫婦的女兒曾與金某生下一子後離婚,孩子一直由外公外婆(崔某夫婦)撫養。孩子的媽媽再婚後,崔某夫婦為了不給已經嫁人的女兒增添負擔,便一直收養著自己的外孫。平時外孫就把外公外婆當做自己的親生父母,考慮到外孫的將來,崔某夫婦決定申請收養自己的親外孫為養子。

這位盧姓法官做出許可判決的理由是:「外孫被領養為養子之後,雙方的關係將可以更為親密,孩子也將受到更多精神上和物質上的關心和支持。」 「將把家庭關係登記簿上孩子生母的身份更改為姐姐,把祖父母的身份更改為父母。」

這位法官並不認為他的判決會造成家庭關係混亂:「由於已經上小學六年級的被收養人(12歲)以及其他有關當事人都十分清楚這次身份關係的變動,因此很難認為此舉會造成家庭關係混亂」。

在此之前,韓國另一家法院對上述同類案件做出了否決,韓國蔚山地方法院的法官趙璘英駁回了金某夫婦的申請,60多歲的金某夫婦決定將外孫女收養為自己的女兒。原因是金某夫婦的女兒在2006年生下這個女兒後離婚,孩子一直交給外祖父母撫養。

趙璘英法官認為:「如果把外孫女收養為女兒,那麼外祖父母將成為孩子的父母,而親生母親則將成為孩子的姊妹,這將會造成家庭關係的混亂,也有違公共秩序和道德倫理」。

對此類離奇案件的判決,韓國尚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而法官不同的判決結果在引起公眾熱議的同時,似乎也在拷問著當今社會的人倫道德。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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