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張協昇、楊政郡、邱俊福/綜合報導〕台中角頭翁奇楠槍擊命案,前天落網的「車手」林英豪咬定楊定融涉案,並坦承還沒拿到犯案酬勞,翁案至此定調為「買兇殺人案」,專案小組研判楊定融背後有更高層的「藏鏡人」,幕後引導翁案並掩護逃亡,台中地檢署訊後將林英豪、在棄車地點接應的共犯賴明男聲押獲准。
林英豪、賴明男被收押
檢警漏夜偵訊後,首度從林英豪之口得悉翁案的行兇及逃亡經過。5月28日案發當天清晨,槍手廖國豪駕黑色三菱自小客車,和林英豪在台中縣太平市的頭汴坑山區碰面,兩人共赴一家汽車旅館,商議作案細節後,由林英豪開車載廖國豪,到台中市大墩十街翁奇楠的「日月生物科技公司」附近埋伏。
林英豪供稱,廖國豪槍殺翁奇楠後上車,由他開車離開現場,沿太平市136號縣道,往南投縣狂飆,抵日月潭朝霧碼頭後棄車,賴明男已事先在此等候,駕白色三菱自小客車接應林英豪、廖國豪,重返台中市後,三人分頭逃亡。
林被查扣槍枝非兇槍
賴明男(26歲、傷害等前科 )昨天坦承,在日月潭接應林英豪、廖國豪回台中市躲在租住處,不久林、廖就分頭逃亡。賴嫌辯稱,事後他才知道林、廖涉及翁案,而林英豪寄放一把手槍給賴,約一個月前才把槍取回,這把槍就是警方逮獲林英豪時查扣的制式克拉克手槍,經送刑事局鑑定,判定並非翁案兇槍,正比對是否涉及其他刑案。
警研判藏鏡人掩護逃亡
被疑幕後教唆的楊定融雖否認涉案,但林英豪已供出楊涉案,且坦承還沒拿到犯案酬勞,這使楊嫌教唆的涉案程度升高;警方強調,已掌握楊嫌涉案證據,全案顯經縝密規劃,案發後應有更高層「藏鏡人」掩護逃亡。
林英豪雖承認接應行兇,但否認提供翁案的兇槍,也未在車內開槍;至於最關鍵的廖國豪,道上傳出他因未拿到犯案酬勞,且警方全力查緝,而有意投案;對此,警方呼籲他儘速投案,將保障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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