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苦主黃柱光洗脫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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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黃柱光,早前因在一場比賽中抗議,被控「襲擊引致他人受傷」。案件於7月23日審訊,審訊結果指案件有多重疑點,黃柱光罪名不成立,當庭無罪釋放。

不過,黃柱光就批評警方在整個過程中執法不公,嚴重偏袒中國香港柔道總會,黃已向警察投訴課作出投訴。黃柱光又指有2名證人在法庭上發假誓、落假口供,表明一定會追究到底。

黃柱光表示,今次審訊中,警方不但沒有通知苦主大聯盟的證人上堂,也沒有依程序呈上大聯盟的現場錄影帶,後在黃柱光的強烈要求下,警方竟表示忘記呈上該錄影帶。後來警方呈上另外兩盒錄影帶,包括現場的閉路電視和柔道總會的錄像,在庭上播映,卻成為令黃柱光可以脫罪的有力證據。

案中,黃柱光被指毆打柔道港隊教練張焯傑。但黃柱光指出,影片中,清晰看到是張焯傑首先拿起圍欄攻擊他,令他受傷。影片中還看見張焯傑坐在地上,用一隻手遮掩臉部,嘴巴似有咬動動作,其後就聲稱自己口腔受傷。黃柱光的太太李繽,質疑張焯傑自己咬傷自己,以誣陷黃柱光。

張焯傑在警方錄口供時,說黃柱光用拳頭打他的口腔部位,導致口腔受損,但在7月23日卻在庭上說黃柱光是用手掌打他。黃柱光質疑他前言不對後語,是講大話。

黃柱光表示,沒想到對方聰明反被聰明誤。不過,他不相信警方沒看過錄影帶,如看過影帶,明知不能告入,卻要強硬檢控,肯定是有意的打壓行為。

李繽亦表示,警方雖稱案件中的證人是獨立證人,但對方的證人全部都是柔道總會的人,包括張焯傑及兩名柔道總會副會長的學生。

事發在今年3月28日香港柔道冠軍賽。當日黃柱光兩名學生在比賽中獲得金牌,但由於堅持身穿抗議字眼背心領獎,抗議中國香港柔道總會(柔總)選拔不公,遭該會褫奪獎牌。運動員不服,在場抗爭,柔總報警並搬抬運動員離場,及後報警稱黃柱光毆打別人。警方到場拘捕黃柱光,並拒絕安排他送院驗傷。

黃柱光本身是柔道選手,原本有機會在1984年的漢城奧運代表香港出戰,但資格最終落入他人手中。他的學生多年來亦面對同一命運。09年,他的3名學生揚威本地賽,奪得8金1銀佳績,但東亞運參賽資格卻落入成績較差的選手手中。

本港今年3場大型柔道賽事,被視為今年11月廣州亞運會的前哨戰,但黃柱光的學生在3月被褫奪金牌資格後,在6月的比賽報名前夕,柔總突然改變報名守則,要求他們獨自買保險方能獲得報名,最後令他們無緣參加6月的比賽。黃柱光表示,相信學生亦無法參加將於9月19日舉行的香港柔道錦標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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