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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部:健隱私處 學生可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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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1日電)台灣中小學生是否應在校內進行隱私部分健檢,引發討論。對此,教育部最新修法出爐,明定學生隱私部位檢查須先由家長及學生同意;基於尊重學生意願,學生健檢時仍可拒絕。

台北市內湖高中98學年度新生健康檢查,男醫師要求女學生脫褲檢查疝氣,引發輿論譁然。教育部今年初宣布,從本學年起,中小學學生健檢取消疝氣檢查;開學後,高雄市傳出有學校安排男醫師為女學生檢查疝氣,學生健檢隱私問題再度引發關注。

曾提案要求訂定私密健檢標準流程的國民黨立委趙麗雲表示,經協調後,教育部修正「學生健康檢查基準表」,針對中小學生,將胸部、腹部、泌尿及生殖器檢查列為「應檢查但須家長同意」的項目。

如果家長不同意子女在校內進行上述檢查,可自行帶至醫療院所檢查,費用自理,將檢查報告繳交學校即可。

教育部也修訂「學生健康檢查工作手冊」,增列「學校健康檢查知情同意及隱私權保護原則」,要求學校應在健檢前發給家長同意書,說明檢查的意義、項目、進行方式等注意事項。

家長在處理同意書前,應確實暸解健康檢查項目、內容及私密檢查情形,並經其子女同意後,再行簽署。

手冊規定,對於同意檢查私密部位的學生,學校應適時向學生說明該項檢查部位及方法(例如:觸診、叩診或褲子可能會被褪至大腿等事宜),以減少學生疑慮或恐慌。若學生拒絕時,仍應尊重學生意願,由醫護人員在回條上註記及簽名。

在實際健檢流程上,手冊規定,為維護學生隱私權益,對於胸部、腹部、泌尿生殖器官等檢查的場所,應予單獨隔間或設置屏風等防護措施,以保障其隱私。

檢查進行時,應安排學生依序逐一受檢,隨時保持「一出一進」順序,不得以時間因素要求學生數人一同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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