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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狀告宗教局長王作安 煽動仇恨滅絕信仰

中共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王作安抵台前,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中)與法輪功律師團,前往台灣高檢署按鈴控告。(攝影:林伯東/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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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台北報導)繼13日嚴重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的陝西代省長趙正永之後,另一個積極嚴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宗教局長王作安緊接來台。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在人權律師團陪同下,再次向高檢署按鈴申告,控告當天來訪的中共宗教事務局局長王作安違犯「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規定。


中共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王作安。(圖片來源:寧夏自治區政府)

王作安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

張清溪首先向檢察官當面陳述王作安在江澤民發起鎮壓法輪功後的十多年以來,以其國宗局副局長及局長之職能,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未曾歇息,要求高檢署立刻逮捕王作安。

內勤檢察官表示知道法輪功團體連續向高檢署控告中共高官的案子,並當場詢問是否會繼續對來訪的中共官員提告,張清溪及律師團共同表示,因為向政府陳情要求禁止這些人權惡棍入境未果,所以對未來訪台並且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會繼續向高檢署提告。

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並向檢察官表示,王作安大規模在海內外煽動仇恨法輪功,明顯侵害法輪功學員信仰及言論自由,是全球訴江律師團追訴的主要元兇之一,並特別向檢察官說明,在目前華人社會中,只有台灣司法是最有可能將這些中共人權惡棍法辦,所以代表律師團「懇請高檢署真正依法迅速辦理法輪功刑事告訴案」。

內勤檢察官則回應,高檢署的分案辦理的速度,會視案件的必要性及法律程序來衡量辦理,相信高檢署對法輪功所提告的這些案件會有個統一見解。

各界支持法輪功提告

「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亞洲分團(CIPFG)」於2006年國際人權日成立,是基於悍衛基本人權、對遭到中共迫害與被活體摘取器官的法輪功學員的關注而成立。CIPFG團長賴清德立委表示,人權沒有國界、人權應該無價,我們希望政府在審查中共官員入境時,應該要考慮他的人權狀況,不必歡迎在人權聲名狼籍的中共官員來台,甚至把他們像大官一樣的歡迎,這恐怕會誤導社會的視聽。

對於王作安假宗教之名行迫害宗教之實,賴清德指出,宗教自由是人權的一個項目,也是憲法所保障的,任何人都不應該去迫害宗教自由,不管是用暴力、公權力或宣傳來誤導、抹黑。

准人權惡棍入台 傷害台灣利益

CIPFG副團長邱晃泉律師表示,像王作安、趙正永、黃華華這幫人,對法輪功人權迫害有嚴重的事蹟,政府讓這樣的人來當然是不對的。這種人進到台灣,對國家跟社會利益是有很嚴重的傷害的。

邱晃泉指出,法院作為人權的最後一道防線,不應該受到政治的不當干涉或引導而退卻。高檢署應該快點採取行動來處理這案子,若等他們離台再處理沒有意義。他強調,中共透過冠冕堂皇的宗教局迫害法輪功,宗教局長王作安為政治利益做不當操作是更可怕的,說中國大陸有宗教信仰是不可能的,在這種情況下中共還有一個宗教局存在,很清楚所謂的宗教局也只不過是當打手而已。

法輪功提告 助台灣了解中共迫害殘酷

邱晃泉進一步表示:「也是要透過這個機會讓台灣社會了解所謂的宗教局長幹的就是迫害宗教的事,幹的就是迫害法輪功。」邱晃泉肯定法輪功的提告,他說:在這幾波從黃華華、趙正永到王作安,我們都要很認真的讓台灣社會、公部門了解他們在中國對人權迫害、對法輪功迫害的殘酷事實。

前中共官員:民主台灣應反對迫害

旅澳前中共外交官陳用林表示,台灣是一個民主的社會,民主自由的前提是對人權的尊重。像王作安、趙正永、黃華華等中共官員,對百姓人權進行殘酷的迫害,犯了嚴重的反人類罪,馬英九政府應當嚴禁他入境,若王入境了應該將他繩之以法,這是作為一個民主政府應盡的義務。

他指出,中共宗教局作為迫害宗教的主要工具,對老百姓進行精神的控制,王作安直接下令嚴重迫害宗教信仰,特別是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他應當負主要的責任。「不光是台灣的法輪功學員要反迫害,台灣人民也應該要反對中共的迫害。」

邀集海內外華人支持緝拿人權惡棍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13日向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控告趙正永違犯「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規定,要求立即拘提趙正永。為使全球各界人士有表達支持拘提趙正永的發聲管道,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14日在「台灣連署資源運籌平台」上發起「支持台灣高檢署緝拿陝西惡棍省長趙正永」連署活動,至記者截稿前晚間連署人數為802 人。
連署網址: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0091108313700

王作安、葉小文 中國宗教界的人權巨災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關於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葉小文迫害法輪功的調查報告》、《中國宗教迫害現狀調查報告》,自1999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發動鎮壓以來,葉、王兩人主導的國宗局透過宗教、教育、媒體等系統,散佈誣蔑、妖魔化法輪功的言論、煽動中國民眾仇恨法輪功,是協助江澤民發動「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滅絕性迫害政策的主兇。

據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表示,王作安在2009年9月以前,是前局長葉小文任內的「副局長」,兩人長期從事統戰、滲透、打擊信仰團體的工作,係緊密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犯關係,更是「全球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的追訴主要對象。

根據追查國際報告,兩人仇恨宣傳法輪功的罪行從大陸地區,一直延燒到海外。例如,1999年迫害之初,葉小文代表國宗局,率先在中央機關發表長達4小時的「批評報告」,作為發動滅絕性迫害的理論基礎,日後成為北京中央機關的「學習材料」;又在中央電視台及中國國務院中外記者會上,煽動全國性的仇恨迫害。

2000年開始,國宗局則將仇恨法輪功的宣傳進一步延伸到海外,葉小文親率中共控制的所謂(御用)「宗教領袖」赴美國及國際社會,大規模散佈妖魔化誹謗,持續透過海外「宗教」交流活動,將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輸出國際社會。

國宗局積累中共數十年迫害信仰的經驗,為「滅絕真善忍信仰」提供所謂的「理論基礎」,用以迷惑中國民眾,欺騙國際社會,幫助江氏集團遂行滅絕政策。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經核實、查得姓名遭迫害致死的學員人數高達3,409人,數以千萬計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綁架至監獄、勞教所、精神病院、流離失所;親友遭到社會歧視,學生被逐出校園。這起全球關注的人權迫害,成為歷年美國政府、人權組織發布人權報告的重要內容。

葉小文訪台遇強烈反迫害聲浪,半年內轉任他職

葉、王兩人主導國宗局逾十年,前局長葉小文2009年4月來台參加「世界佛教論壇」,遭遇台灣主流媒體嚴詞批評鎮壓法輪功、西藏佛教;又遭遇法輪功學員抗議、近身勸誡。回大陸不到半年,9月即黯然轉任他職。

據香港明報報導,去年北京奧運期間,葉接受中外記者訪問時,一名外國記者突然提問:「有宗教信仰的人能不能入共產黨?」葉小文回覆:「共產黨人不信教,信教的人不入黨。」另一名記者存心讓他難堪提問說:「有宗教信仰的藏民有人入黨嗎?」葉小文頓時語塞,會場引起一片笑聲。 從前例子中,可看出國宗局與宗教的矛盾鬥爭態度。民間信仰豐沛的台灣,民眾一定想問:「當王作安踏入台灣人虔誠信奉的寺廟、教堂,談論神佛、天主,究竟是宗教交流?還是對神佛的褻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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