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頁right arrow環球right arrow文章正文

琳賽羅涵傳藥檢未過 恐再入獄

2010-09-18 09:33 中港台時間|09-18 09:34 更新
0

【大紀元9月18日報導】(中央社洛杉磯17日路透電)媒體今天指出,女星琳賽羅涵(Lindsay Lohan)未能通過藥檢,違反從洛杉磯勒戒中心提早出院的條件之一。

名人八卦新聞網TMZ.com披露,這位「辣妹過招」(Mean Girls)女星上週接受法院勒令的藥檢時,在古柯鹼項目測出陽性反應。若報導屬實,根據8月的假釋規定,羅涵將被送回監獄服刑30天。

羅涵的律師麥佛遜(Ed McPherson)告訴路透,他「目前為止還無法證實或否認此事,但我會試圖查明真相」。

「我們週刊」(Us Weekly)官網今天引述羅涵的話說:「我很好。他們全是瘋子。」

星途曾大被看好的羅涵,2007年被控酒駕和持有古柯鹼,再加上行為怪異、頻上夜店,事業每況愈下。羅涵當時表示,她有酒癮和毒癮,那年3度進入勒戒中心。(譯者:中央社蔡佳敏)

標籤
相關專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