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常熟市為商業開發又一次強拆民房, 轉手拍賣土地獲暴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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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17日訊】
寒冬臘月被強拆

在二十一世紀頭一個十年的最後幾天,在寒冬臘月裡,在房主人和住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江蘇省常熟市文昌弄內的一幢六開間二層樓房及附屬建誅突然被強拆,一群約有200多個穿著迷彩服的彪形大漢快速在房子周圍拉起警戒線,一位四十來歲的房客婦女被四個粗魯大漢拎起四肢朝天象捉豬玀一樣扛出房子,和其他四位已被綁架的房主人一起被暴力強迫塞入事先準備好的汽車送到了國防院民兵基地非法關押起來,房主人家的兩位婦女昏倒被送入醫院┅┅,在現代化的鏟掘機,推土機的隆隆聲,婦女的尖叫聲,哭喊聲和群眾對強拆者的謾罵聲中房屋快速地倒下,在不到一小時內被夷為平地……

強拆,又一個強拆!雖然這一詞語在中國大陸聽起來早已司空不見怪,然而每一個被拆遷戶都經歷著難於忍受的煎熬,寧靜的生活被破壞,大半輩子甚至一生辛苦積攢的房產被掠奪一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物權法公然又一次被當權者們無情地踐踏。為甚麽強拆在全國範圍內像一股兇惡的黑旋風愈刮愈瘋狂,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原本。這所被拆房屋的建誅面積有563平方米,政府僅對這所位於黃金地段的房屋判定拆遷賠償二,三十丌元,約合每平方米500多元。,強拆後一週內該地塊即被以商業用地拍賣,由政府屬下的常熟市城市經營投資有限公司以每平方米8300元買得,就這塊地賣了470丌元以上(注一),那黃澄澄的金子流入了政府的金口袋,,這還不算那計劃中的方塔商宛建成後出售商埸的巨大利潤和每年的商業收入,稅收等等,簡直是一本丌利哪。市委書記的政績又添上了輝煌的一筆。常熟市政府網公佈的2010年規劃,在這一個小小的人口不足100丌的常熟市全年就有290丌平方米房屋被拆除,為此該市特別組織和強化了強拆隊伍,機械化設備,防暴警察,特警,城管,還招幕和訓練了大量專職強拆隊員。在這樣強大的專政機器前,手無寸鐵的被拆戶亳無反抗之力。雖然在一年裡這一個小城市有將近1丌戶老百姓喪失了住房而僅僅能得到微乎其微的補償,他們的合法財產被掠奪,為此要為著生計和居住在苦惱著(注二,三),但對於那些雙眼已經充滿血絲,貪得無厭,邀功心切的官員們這又算得了甚麽。他們把人民的權利早已拋至九霄雲外。

兩次被豪劫

被拆的文昌弄房子為祖屋。老爺子一生為貧窮教書先生,為了攢錢蓋房子節約得幾乎不近人理,連解手紙都捨不得買,一條粗布毛巾用了大半輩子。看著是幢像模像樣的房子可那是用一生的血汗錢蓋的呀。臨終時把房子分給了小輩,語重心長地囑咐著一定要守住這份家業,安分守已。若能安居樂業,吾心了也。然而那屋雖然躲過了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的戰亂,但是逃不過在和平時期被侵佔和最終被澈底摧毀的惡運。也許老屋被拆,在那廢墟上重新建造起嶄新的現代化建誅是社會的進步。但是官商結合,魚肉百姓,強取豪奪,置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於不顧,人民的財產被非法剝奪,人民被強暴,確是社會的悲哀。在任何一個有法制,有民權的國家裏都是難於想像的。

第一次劫難:產權被奪

五十年前該房遭到了第一次豪劫。在沒有任何法律依的情況下該房被進行了所謂的民房社會主義改造,從合法良民手中亳無道理地搶奪房屋,美其名曰國家(代表房主人來)經(營出)租。當時這516平方米的房子住了族內三代四戶近二十口人,被常熟政府強迫擠在118平方米的幾間小屋裡。其餘房間被政府收去出租。雖產權沒有被沒收,但已經是有名無實。其中一戶實在因無法居住被迫搬 常熟。其後的幾十年裡,該市政府非但不糾正這種非法行徑,更有甚者反而在四十年後面臨城市現代化改造之際,使出更陰險手段,對老百姓軟硬兼施,強迫進行所謂的居民住房產權登記,規定祗能登記實際使用面積,這一登記就把房主人僅有的有名無實的產權也給全部剝奪了。整幢房產所有權就莫名其妙地從516平方米像變戲法似地縮水為118平方米,那近400平方米的產權被蒸發了。這種掠奪方式恐怕在世界範圍內也罕有所聞。。

第二次劫難:房屋被剷平

在全國掀起的強拆風暴中弱勢草民的房子那能經得起官商結合刮起的強勁颱風。這幢房子被摧毀的命運終究未能逃過,在二零一零年的最後幾日裡在市政府精心策劃和組織的強拆行動中變成了一堆廢墟。房主人及住戶照例被粗暴綁架,非法拘禁,婦女們被 嚇,尖叫哭喊,最後昏倒在地送入醫院┅┅。,強拆官員冷酷的心早已不為所動。房主人事後流 失所,由於所有個人財物,日常生活用品都留在屋內未被允許取出,生活十分困難……這些強拆綜合征的典型急性表現一幕又一幕地在全國重演著,有的血腥,有的慘烈,見多不怪,人們也就慢慢地麻木了(注四)。這些官員們把堂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訂和通過的法律丟進了糞坑。

為維權走上司法茫茫之路,但法理何在

產權所有人在多次向常熟市政府和建設局提出的聲明中一再表示。堅決反對政府實行強拆,願意配合並支持改造常熟的利民措施,但反對藉此盤剝百姓,侵佔人民利益。可是在標榜歷屆來最重視法制建設的市委書記上任後,常熟市的強拆有了飛躍的進展,數量直線上升。房屋主人為了維護正義,保護作為一個公民國家賦予的財產權也進行了更為艱苦的合法鬥爭,他們相信人民政府不至於墮落到人民的對立面,他們還幼稚的相信司法會有公正,走上了司法訴訟的道路。狀告常熟市建設局違背國家多項條例法規,非法作出拆遷裁決。訴求法院撤銷裁決書。

國家規定在進入裁決程序前必須先有拆遷雙方協商賠補條件,但常熟市政府又一次採取跳過合法程序和矇混過關的欺騙手法。,在沒有向財產所有權人告知和協商的前提下直接進入裁決程序併發出拆遷裁決書,為實行強拆創造條件,他們使用單方面進行,手續不合法的房產評估書作為裁決根據。建設局為在法院庭審中掩飾這一非法證據竟然偷梁換柱,另造了一份評估書呈上了堂。建設局還為了證明裁決前有過協商,提供了所謂的協商記錄作為證據,然而所有記錄上都無被協調人或證人的簽字,也無任何關係房屋拆遷賠,補償方式,數額的記錄,根本無法證明有過任何實質性的協商行為。更有甚者,在協商記錄上蓋章的常熟市友信房屋拆遷公司成立於2007年,它的章卻出現在了2003到2004年的協調記錄上,明顯的偽造已經顯而易見。作為唯一健在的直接房產權利人,身在美國,他在拆遷裁決書出籠前和出籠後直至召開強拆聽證會前從未得到過任何要該房屋拆除的政府通知,也沒有任何政府或與拆遷有關辦事機腹人員與之聯繫。在他從其它渠道得知建設局要召開強拆聽證會的消息後十分震 ,即刻從美國致函建設局要求聽證會延緩10餘日舉行,讓他能從美國 回來參加,但建設局竟然不予理采,從實際上剝奪了重要產權人主張自己權利的權力。對於如此明顯的違規,違法行為常熟市法院一審和蘇州市中級法院二審竟然枉法判決裁決書有效,申訴狀也被駁回不予立案。豈有此理地不要求建設局提供將曾經在法庭上呈現的偷梁換柱的評估書送達產權人的證據,反而以產權人沒有提供能證明沒有收到過這一份文件的證據作為駁回上訴依之一。真是法院判決史上的今古奇觀。原告之一在法庭上質問法官:唯一存活在世的產權人在美國,政府從未與他聯繫,他也不知房子納入規劃要被拆,建設局是在和誰協商,向誰裁決?

一位在強拆現場的觀眾與官員的一段簡短對話導出了現實:
觀眾:中央政府不是在制訂新條例,怎麽還在強拆呀?
官員:常熟琴湖事件(注五,六,七)知道嗎?中央電視台都報導了,最高法院也到常熟督辦法院判案了,但琴湖的房子不還照樣拆嗎!
也許這就是今天的現實,人民依法維權的悲哀!

[附註]
注一:常熟市國土資源局公佈材料, 該地塊屬2010A-020中一部份,
見網頁http://www.cslr.gov.cn/show.aspx?id=757&cid=34
注二: 常熟市拆遷政府網2010-4-17
http://www.cscqaz.cn/viewmemo.asp?id=218.t_news
http://www.cssjb.com/viewthread.php?tid=73822
注三: 常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09年工作總結(五)以保障城市建設為重點,房屋行政
強拆開創新局面
注四: 中國血房子地圖
http://ditu.google.com/maps/ms?brcurrent=3,0x31508e64e5c642c1:0x951daa7c349f366f,0%3B5,0,0&ie=UTF8&oe=UTF8&msa=0&msid=111560301092049321699.000492290963f3883a9c6
注五:常熟琴湖事件2010年中國新年前,江蘇常熟湖苑五區的居民們從《常熟日報》上的一則通告得知,自己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將在15天內被收回,隨之而來的就是拆遷。可是,公告之前居民們毫不知情。
這次拆遷為的是把這裡建成常熟未來的「休閒商務區」,法律依是「公共利益」。由此,引發居民們的質疑,他們狀告常熟市國土局、發改委、住房建設局、規劃局┅┅
http://news.dichan.sina.com.cn/2010/08/29/205697.html
注六: 江蘇常熟突擊拆遷住戶告官只登報未協調犯眾怒引關注最高法院盯案http://dailynews.sina.com/bg/chn/chnnews/ausdaily/20100831/18021791074.html
注七:常熟琴湖片區違規拆遷業主討要說法被群毆
http://msn.home.ynet.com/view.jsp?oid=66647472&page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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