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1月05日訊】在歷時兩年、開庭六次的拉鋸戰之後,奧運冠軍馬琳和張寧益的離婚官司終於在2011年新年之前塵埃落定,位於亦莊的別墅判給了張寧益,此外她還得到了數百萬元家產。
據《廣州日報》報導,馬琳與張寧益的離婚案曾引起廣泛關注,雙方不僅鬧上法庭,張寧益更宣稱馬琳是通過賄賂教練才獲得北京奧運會參賽資格。有知情人透露,在法院調解下,馬琳最終答應把亦莊價值七八百萬的別墅分給張寧益,同時答應再分給張寧益數百萬元存款,這一結果遠超出了最初馬琳提出的50萬元。
據悉,去年12月下旬,這起離婚官司已塵埃落定,馬琳在付出了千萬家產後,與張寧益終於達成和解,當場簽字協議離婚。
張寧益對於離婚官司,直言「終於結束了」,並表示對法院調解結果比較滿意,但她不願意多談財產分配結果,「最近心情還比較亂,能分得一套房子已經很滿意了,過兩天心情平復後,可能會出來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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