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耀偉案公開聆訊押後引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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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19日訊】 (大紀元記者邱晨溫哥華報導】本來應該在週一(10月17日)舉行的公開聆訊,因故推遲,華人吳耀偉被警察誤打案的關注組對此提出不滿,認為這樣做令公開聆訊機制形同虛設。聆訊推遲的原因是,原涉案警察入稟法院,挑戰警察投訴專員召開公開聆訊的權力。
  
一直協助吳耀偉案的關注組就此事感到不滿,關注組成員之一姚永安批評說:「這是嚴重浪費納稅人錢的荒唐事,卑詩警察投訴專員是否有權召開公開聆訊,這是很基本的權責範圍和法定權力,而現時的警察投訴專員辦公室已經運作了十多年。」
  
關注組成員朱偉光指出:「每年投訴警察濫用權力的案件很多,只有很少數的案件能夠有機會在『警察調查警察』的調查以外獲得公開聆訊,但這次公開聆訊竟然受到法律挑戰而延期。」
  
如果兩名警察勝訴,這次公開聆訊可能被迫取消,朱偉光批評說,這樣做令公開聆訊機制形同虛設。
  
姚永安認為這是使用納稅人金錢用作拖延聆訊的手段,令公義遲遲不能伸張。他指出根據卑詩警察投訴專員辦公室網站,在公開聆訊一頁中已列名警察法授與投訴專員召開公開聆訊的權力。

警察誤打市民案件回放

發生在2010年1月21日的警察誤打市民案,是警察犯案的個案之一。
  
當晚,溫市民吳耀偉睡夢中被門鈴驚醒,開門後卻被警察毆打。溫警局局長朱小蓀在事發後次日登門向吳耀偉致歉,並收回警察發言人之前指吳燿偉拒捕的言論。
  
朱小蓀曾經表示,案件的調查一般只需數個星期。此案後轉交三角州警察調查,報告完全接受了兩名警察的證詞,指吳耀偉襲警在先,判定警員沒有濫用暴力。關注組提出多項質疑,並指「警察調查警察」的制度不公,吳耀偉不得不通過法庭索賠。
  
報告發表後一個月不到,警察投訴專員Stan Lowe在去年11月30日宣布,就吳耀偉案召開公開聆訊,由退休法官主持,開審日期原定10月17日。現因涉案警察挑戰警局投訴專員權力的訴訟,而延期到2012年3月12日舉行。◇

責任編輯: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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