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0月21日訊】 週三(10月19日),卑詩上訴法庭判定,政府無權對於超出28天競選期以外的廣告宣傳做限制。
省府擔心在競選前的一段時間,各機構可能大做廣告,因此向省選舉官員提出了關於限制與競選有關的廣告的立法提案。這項立法說在省選日之前的兩個月內,第三方的競選廣告在某一個區不可以超過3000元,在全省不可以超過15萬元。
七家卑詩工會因此起訴省府。包括卑詩省教師聯合會,他們認為這項立法阻止了他們自由表達對重要事情的看法。
法院上訴庭最新的決定,省府對於省選開始前一定期限內限制第三方廣告的做法是違憲的。主審法官 Catherine Ryan認為這項立法背離了競選公平的原則。
卑詩教師聯合會的主席 Susan Lambert說,這是言論自由的勝利。她表示,保護言論自由這應當是政府的責任,政府不應當反而限制它。
護士協會的主席 Debra McPherson指出,省府應當承認並檢查自己立法的失敗。
她強調原來的立法限制了她的機構在立法院開會的討論預算的時候做廣告,向社會表達她們對於立法會決定的意見。◇
責任編輯:易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