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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非奶飲品 消費者投訴討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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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近日鮮乳業者聯合漲價行為,遭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開罰,台中市府法制局消保官也接獲消費者投訴說,某知名飲料連鎖店大幅調漲未含奶製品的飲料,疑似惡意哄抬價格,經消保官前往該店稽查,確定有漲價情事,將要求業者說明是否涉聯合漲價。消保官表示,在蒐集相關資料後,如有聯合提高售價行為,將移送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

近日消保官接獲投訴後,到現場發現,確有茉莉綠茶、布丁綠茶、布丁奶茶、檸檬汁、金結檸檬、鮮桔茶及檸檬蜜等飲料商品調整售價,其中茉莉綠茶調漲5元;其餘調漲15元及 20元。店長在現場表示,是依總公司公告從10月1日調整,中部地區均統一作業,至於調漲原因,不是管理階層無法說明。

消保官表示,已向其營運總部查證,業者表示,漲價是因去年果糖及二號砂糖大幅調漲、而且從今年改採新鮮水果,又配合政策調高工資,為了反應相關成本,及毛利偏低產品,所以調整售價。他強調,與鮮奶售價調整無關,但願意將較暢銷且調漲成本少的茉莉綠茶,在近期建議直營店及加盟店調回原價。

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依公平交易法第21規定,不得與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事業,共同決定商品價格,影響到市場功能,如違反規定,可依公平交易法規定刑事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罰1 億元以下罰金。

林月棗表示,近來雖原物料調漲,但業者也不能任意調漲,她呼籲業者向消費者說明原因,以免因誤會,也建議消費者貨比三家不吃虧,若發現不當調漲,可打消費者保護專線 1950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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