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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非奶饮品 消费者投诉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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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近日鲜乳业者联合涨价行为,遭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开罚,台中市府法制局消保官也接获消费者投诉说,某知名饮料连锁店大幅调涨未含奶制品的饮料,疑似恶意哄抬价格,经消保官前往该店稽查,确定有涨价情事,将要求业者说明是否涉联合涨价。消保官表示,在搜集相关资料后,如有联合提高售价行为,将移送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

近日消保官接获投诉后,到现场发现,确有茉莉绿茶、布丁绿茶、布丁奶茶、柠檬汁、金结柠檬、鲜桔茶及柠檬蜜等饮料商品调整售价,其中茉莉绿茶调涨5元;其余调涨15元及 20元。店长在现场表示,是依总公司公告从10月1日调整,中部地区均统一作业,至于调涨原因,不是管理阶层无法说明。

消保官表示,已向其营运总部查证,业者表示,涨价是因去年果糖及二号砂糖大幅调涨、而且从今年改采新鲜水果,又配合政策调高工资,为了反应相关成本,及毛利偏低产品,所以调整售价。他强调,与鲜奶售价调整无关,但愿意将较畅销且调涨成本少的茉莉绿茶,在近期建议直营店及加盟店调回原价。

法制局长林月枣表示,依公平交易法第21规定,不得与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事业,共同决定商品价格,影响到市场功能,如违反规定,可依公平交易法规定刑事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罚1 亿元以下罚金。

林月枣表示,近来虽原物料调涨,但业者也不能任意调涨,她呼吁业者向消费者说明原因,以免因误会,也建议消费者货比三家不吃亏,若发现不当调涨,可打消费者保护专线 1950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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