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命中共被迫漲價 美判決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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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田清綜合編譯) 美國法官週二裁定,中國的維生素C製造商——華北製藥、江蘇江山製藥、東北製藥和維生製藥,因為操控價格而必須面臨審判。

《彭博新聞》6日報導,紐約布魯克林區地方法院法官科根(Brian M. Cogan)否決了這些中國公司的免審訊要求,科根說,這些維生素廠商聲稱,是中共政府強迫他們操縱價格。

「被告依據的說法認為,外國人不應在他們本國法律和美國法律之間左右為難」,科根寫道。「在這裡,沒有什麼進退兩難。」

科根在判決記錄中說,這些被告,2001年佔全球維生素C 60%以上的市場。美國維生素C市場上的中國進口品從1997年的60%上升到2002年的80%以上。

《路透社》報導,這個案子的原告是兩家維生素C的商業買主。他們指稱被告在2001年同意了固定價格,不過協議達成後,維生素C的現貨價格從2001年12月的每公斤2.50美元大漲到2002年12月的7美元。

被告對這個反托拉斯指控並沒有提出異議,而是援引外國主權強制原則(foreign sovereign compulsion doctrine),該原則保護因本國政府強制而打破美國法律的外國公司。 被告的立場獲得中共政府的支持。2006年,中共商務部代表被告提出了訴訟要點。這應該是中共政府第一次在美國法庭正式亮相。

這起集體訴訟的原告律師是艾薩克森(William A. Isaacson),其所屬Boies, Schiller & Flexner律師事務所曾在1999年幫助客戶贏得與歐洲和日本維生素廠11億美元的反壟斷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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