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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2台1中公司侵權 惠普勝訴

2011-10-27 09:10 中港台時間|10-27 09:1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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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26日法新電)美國電腦巨頭惠普公司(Hewlett-Packard)今天表示,2間臺灣公司和1間中國公司已經被裁定侵犯惠普的墨水匣專利權。

惠普指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6月初步裁定,臺灣聯華電子旗下的亞太優勢微系統(APM)侵犯惠普的噴墨頭專利。

惠普表示,國際貿易委員會也裁定臺灣大霸電子旗下的研能科技公司(MicroJet Technology)和中國PTC控股有限公司在製造、販賣墨水匣方面對惠普侵權。

總部在加州巴羅艾托(Palo Alto)的惠普在聲明中指出,國際貿易委員會建議美國禁止進口這些產品。

總部設在華府的國際貿易委員會是聯邦準司法機構,有權禁止進口及販賣違反專利權的商品。

惠普影像列印事業群執行副總裁約希(Vyomesh Joshi)說:「惠普投資鉅額成本為我們的客戶研發創新產品,並致力於採取行動保護這些創新以及我們傳遞給客戶的價值。」

約希說:「惠普對於專利權問題的判決和ITC保護智慧財產權感到高興。」(譯者:中央社樂羽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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