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遠海難船東李祥謀絕食抗議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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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美坤報導)為海難事故罹難者家屬維權而被當局起訴的船東李祥謀,他10月28日晚上在石獅市看守所絕食抗議以求司法公正,七天後於11月4日恢復進食。

11月3日,李祥謀的辯護律師林洪楠前往看守所會見他。林洪楠表示,這是絕食的第7天,由兩個人攙扶出來,看上去身體狀況非常虛弱。

李祥謀被當局指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案,於10月28日在福建省石獅市法院開庭審理。當天,有上百親友及海難家屬在庭外聲援,現場有大批便衣警察戒備。

林洪楠律師表示,此案拖了這麼長時間,既不判也不放人,本案一審結果仍不樂觀。在庭審中,李祥謀表示這是法律的恥辱,對於這麼長時間,沒有給受害者家屬一個安慰,感到對不起死者,對不起死者家屬。

當天開庭時,林洪楠和劉曉原律師遭遇兩次安檢,遭到他們兩人拒絕。而法官在律師未到庭的情況下宣佈開庭。看到律師沒進來就開庭,李祥謀對此感到非常氣憤,表達強烈抗議。

李祥謀原是「福遠漁628」船的船東,被福建遠洋集團派往印尼捕撈作業。2008年2月3日,該船在印尼海域沉沒,由於救助不力,造成15人遇難,其中12個中國人。事發後,李祥謀趕往印尼,他懷疑船員遇難與官員救助不力有關。

為此,李祥謀帶著遇難者家屬多次向福建省海洋漁業部門、向國家海洋漁業局和國家農業部、國家信訪局投訴、控告,問題始終得不到妥善解決。

2009年3月中共「兩會」期間,當局懷疑李祥謀組織一百多位遇難者家屬進京上訪,因此他被當局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起訴。由於證據不充分,致使五次變更涉嫌罪名,八次變換強制措施。2010年4月29日以取保候審方式將之釋放,改為監視居住半年。今年8月26日,當局再次將李祥謀逮捕。

李祥謀的弟弟李聯炮表示,現在沒有任何消息,李祥謀以絕食抗議政府這種違法行為。

(責任編輯:江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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