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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姍姍事件 台僑界民團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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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文樺台灣綜合報導)原定11月底結束在堪薩斯任期、榮調回台的駐堪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劉姍姍,因涉嫌「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在返台前夕突遭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逮捕,家中並遭搜索,消息傳出,僑界民團紛紛感到意外且驚訝。

APEC前 台美嚴肅交涉

目前人在美國夏威夷檀香山市出席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領袖會議的我駐美代表袁健生表示,為維護台灣外交豁免權,第一時間在APEC開會場所,以非常嚴肅的態度與美國國務院「非常高層級」的官員進行溝通,國務院也非常嚴肅地看待劉姍姍遭到逮捕的事件,同意盡快處理,預料美國時間14日會有所行動。

袁健生強調,他不認為事件會影響台美關係,只是美國是三權分立國家,我方抗議的對象是美國行政部門,接下來是要怎麼跟美國司法部門協調的問題。

劉姍姍將被拘留至美國時間16日召開聽證會。堪薩斯辦事處已經在當地為劉姍姍聘請律師,華府駐美代表處常任律師也會從旁協助;堪薩斯辦事處的既有活動仍在持續進行,並與外界保持密切聯繫。

未審先判存有疑慮

部分僑界人士對事件「未審先判」的方式非常憤慨,1名僑界人士認為,事件應分兩方面來看,一是駐美外交人員豁免權的問題,另外則是劉姍姍對待菲傭一事是否違法。

對於豁免權部分,前自由中國協會創會元老李祥麟指出,將以移民律師身分表示抗議,因為美方違反了〈台灣關係法〉,根據該條例,台灣外交人員應視同其他國家的外交官,享有豁免權;部分僑界人士計畫在16日開庭時,前往法院聲援劉姍姍,並向聯邦法院和華府表示抗議及不滿。

至於劉姍姍對待菲傭一事,台灣國際移民人權保護組織協會則批評,駐外人員帶頭歧視、奴役;外交部官官相護,包庇下屬侵犯勞動人權及歧視東南亞國籍人民,讓世界以為台灣政府是沒有道德也不負責任的政府,痛批外交部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應負重大權責。

行政院長吳敦義近日亦表示,不是每件事都有外交豁免權,限於執行公務範圍才有。◇

責任編輯:李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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