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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追回4億

黃謀信獲台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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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6日電)獲今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辦巴紐弊案追回新台幣4億元,也辦過高院法官集體貪瀆弊案;他說,對象是法官,證據要更嚴謹。

黃謀信曾獲選為中央社2007年度十大潛力人物,16年的檢察官資歷,他偵辦過正己專案法官集體貪瀆弊案,廉政署因此設置;偵辦過外交部金援巴紐弊案,已成功自國外匯回約4億餘元;偵辦遠航掏空弊案、亞力山大公司倒閉案、劉泰英背信案、羅福助家族金融弊案等社會矚目案件。

他說,巴紐案讓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外交部長黃志芳、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同一天因案下台,又牽涉到10億元的款項;而正己專案讓當時的司法院長、副院長、高院院長同一天下台,他偵辦兩個案件,都承受相當大的壓力。

黃謀信說,太太是高院法官,他太太的多名同事都涉入正己專案,而他自己的一名前同事也涉案,辦「自己人」,承受相當大的同儕壓力,「會讓人覺得你是『抓耙子』」;也因為偵辦對象是檢察官、法官,證據掌握要更嚴謹,辦案過程監聽3、4年,「一旦動手就要非常有把握、要定罪,一出手就要斃命。」

他也說,司法官在法庭上通常很嚴肅,但正己專案偵辦過程,卻聽到司法官們比較幽微的、人性的另外一面,也讓他覺得「要辦別人,得先正己」。

黃謀信透露,巴紐案偵辦過程最棘手的是「司法互助」問題,如何在無邦交的情況下,進行司法互助,「最難的是外國願不願意幫忙?就算幫忙,也不能講。」他也因此承受外界很大的壓力,外界會質疑「怎麼辦了這麼久都沒消息」?

他說,犯罪出了國門,檢察官通常就束手無策,但巴紐案「容不得檢察官束手無策」,很多事更是「只能做、不能說」,所幸,巴紐弊案截至目前已追回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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